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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宁愿午夜时分跪在门厅苦等你的身影;
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宁愿一个人生下你的儿子,并独自抚养;
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我宁愿临死之前才告诉你所有真相。
R作家在41岁生日这天收到一封厚厚的来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来的。
女人在信中讲了一个漫长、凄婉的爱情故事,而R对此却一无所知。
女人用一辈子,演绎爱情,践行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
上次读这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什么时候,那时我还在读大学吧?面对这样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年轻的我是什么感觉?
美则美矣,悲则悲矣,但俗人不外是“咦,世上竟然有这样傻的女人”?
时隔多年,回看记忆中那个为爱而爱,奉献一生却不求回报的陌生女人,便只有佩服了。
01 女孩:我爱你,与你无关
你没有认出我来,那时候没有,永远,你永远也没有认出我来。当时我是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你认出来的命运啊,这种命运贯穿在我的一生中,并且还带着它离开人世。
席慕蓉在诗里写道: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女孩13岁时和寡母居住这个处所,有一天,原先的邻居搬走了,据说有个作家要搬来,人还没来,精致的家具先搬来了,还有一车车的书。这些都让女孩对作家心生向往之情。
R作家身处社会上层,有仆人贴身伺候,生活优越而且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兴趣广泛,喜欢旅行。
而女孩身处社会底层,家境贫困,与性格怯懦的母亲相依为命,穿的也是打着补丁的衣服,性格内向,看上去腼腆、羞涩。
女孩第一次见到作家时,他穿着一套迷人的浅褐色运动服,走楼梯时两级一步地上楼,他有一张生机勃勃的脸和漂亮、有光泽的头发,动作像17岁的男孩一样轻盈。
女孩在心里感叹道:
这是一个多么年轻英俊、身材颀长、动作灵活的人啊!
第一眼,女孩就感受到了男人的两面性:一方面是一个情欲旺盛、放荡不羁、沉迷于玩乐和冒险活动的年轻男孩;另一方面是无比严肃、尽职尽责、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成熟男人。
就这样,女孩对作家的感情最开始就是带着仰望的姿态,以一种崇拜的姿势开始。
女孩开始提升自己。她做的第一件事是尽量让自己穿得整洁漂亮。
我把自己的衣服刷得干干净净,缝得整整齐齐,好在你面前显得干净利索,让你喜欢;我那条旧学生裙的左侧打了个四方的补丁,我感到难看极了。我怕你会看见这个补丁,因而瞧不起我,所以我上楼的时候,总是把书包压在那个补丁上,我吓得直哆嗦,生怕被你看出来。
不仅努力做着外在的改变,女孩还尽力提升自己的内在美。她开始拼命读书,每天读到深夜,读了上千本;成绩也从班里的小透明一跃成为全班的第一名;因为作家喜欢音乐,女孩开始开始锲而不舍每天练习钢琴。
除此之外,女孩开始了每天的等待和窥探。她做了很多傻事,亲吻作家摸过的门把手、偷作家进门前扔掉的香烟屁股,晚上,女孩反复不停地下楼,到胡同里痴痴地盯着作家房间,为了更明白无误地感觉作家的存在。
有一天,女孩和女同学散步回来,遇到作家,女孩抢上一步为他打开大门。作家停下脚步,望着女孩,目光温暖、柔和、深情,含情脉脉地微笑着。
这种眼光是作家对待女性的方式,这是一个天生的诱惑者的目光。
但是,16岁的女孩分辨不出这一点,就在这一个瞬间,女孩彻底爱上了作家,这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黄毛丫头一下子变成了女人,永远迷上了作家,从此对作家的爱成了女孩的命运。
后来,女孩的母亲改嫁有钱的远方亲戚,他们一家离开了维也纳小城。
没有作家的日子,女孩的生命中从此没有了阳光,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18岁时,她以自立为名,回到维也纳。
她每天都会到作家所住的小巷口张望。在第一千次张望时,她终于遇见了他,凭借自己的年轻美貌成功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两人共度了三个日夜。
少女对自己爱了五年的男人,终于愉快地献身,并为之欣喜若狂。
三天后,作家说自己要出远门,拿了一些钱给女孩。他以为女孩也和街上那些随便的女孩子一样,是贪图金钱。
离开的时候,作家送了女孩一朵白色的玫瑰花。
作家没有认出女孩,也没有问她的名字。
女孩怀孕了,十月怀胎后生了一个男孩,为了给儿子提供优渥的物质生活,女孩开始委身于各种有钱的男人,不管老的少的。
女孩这么说:
我的身体属于你一个人,既然你并不爱我,那么不管我的身体做出什么事来,我也觉得无所谓。
虽然这么说,但是,女孩却不答应任何人的求婚,因为她要为作家保持自由。每年在作家生日这一天,女孩都会买一束白玫瑰送来。
在一个舞厅上,和情人在一起的女孩又碰见了作家,女孩的美丽又一次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以为女孩是一个风尘女子。他招招手,女孩扔下情人跟着作家跑了。
两人又共度一夜。
第二天早上,作家说,自己要出发去旅行,他还说,我一回来,就去找你,然后他拿了几张大面值的纸币给女孩。
原来,作家只把女孩当做无数风尘女子中的一个,为了钱,所以才投入他的怀抱。
她对于他,始终是一个陌生的存在。
女孩黯然离去,头发上插了一朵行将凋谢的玫瑰花。
此后经年,女孩依然会在每年作家过生日时送来一束白玫瑰。
现在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她的孩子,他和作家的孩子。
可是,在女人31岁这年,儿子得了流感。那时的流感足以要人的命。在护理儿子的过程中,女人也染上流感,躺倒在儿子身旁。
临死之前,女人给作家写了这封信。
爱,百转千回。即便只是一个人的事,但也应该在另一个人那里求得圆满。
陌生女人用生命爱了作家一辈子,她的爱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任何现实意义。这种爱而不得的痛跟随了女孩一生。她说,她不后悔,因为爱上他,是她的命运。
02 作家:曾有一个女孩如此深爱我
信终于看完了,R作家双手颤抖。一些零碎的片段涌入脑海,他似乎记起那个年轻美丽的邻家女孩,可是他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
他的目光落到面前空着的蓝色花瓶上,花瓶里没有鲜花,这还是第一次。在过生日的这一天,他的房间里没有白玫瑰的幽香。
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那个无影无踪的女人。
男人花心加太粗心,既善良又懦弱,既能挥洒激情又会逃避。因为不知道玫瑰是谁送的,所以爱那朵玫瑰。
多么富有诗意,可是又是多么愚蠢。
一个女人,真正爱上一个男人,她会比男人更了解自己。如果没有这个深爱自己的女人,他可能一辈子活在既不开心也不难过的日子里。
是女人让他重新发现了自己。
03 暗恋是低到尘埃里的欣喜
暗恋是人间最美的情感。如果两人真正走到一起,反而不容易长久。因为暗恋的阶段,两人都赋予了对方太多的光环。
女孩对作家的感情说到底是暗恋,这种无法自拔的迷恋和依恋,恰恰是因为得不到,所以化成了深深的爱,随着时间的拉长愈发沉重。
看着电影里的女孩,感受着那份执着和无奈,我的心里唯有无尽的感叹。
女主的痴情让人唏嘘,她坚持着自己的原则: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是这样吗?
爱你是我自己的事。女孩在这一点上做的够狠够绝,用自己的温柔暴力让男人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即使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没有她的照片,甚至对过往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他就是记住她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因为爱你,我选择在花样的年华里,用一生去守候爱情。
女孩的倔强令人心疼。如此深情,却难以启齿。
我爱你,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