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康说,欲望是大他者的欲望。这句话说全,应该是欲望是大他者的欲望之解释,是给欲望以意义的欲望。神经症结构的来访者,做分析底层的愿望都是面对自己的欲望。这个角度上看,他们都是敢于面对自己欲望的勇敢者。欲望是什么?欲望在象征界打了个洞,是不能通过词语表达的,欲望客体从本质上是缺失,存在之缺失。我们所能表达的欲望,都是被换喻的欲望客体。
大他者是什么,我们一般会把它理解为父亲或母亲。大他者也是能指的场所,是一个诠释的机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传授孩子以语言和最基础的能力,比如勇气、自信的底色。拉康说真理只能被半说,真理不能被完全证实。因为不存在大他者的大他者,不存在绝对的保证者。大他者还可以是规则、法律。规则的极限就是法律,规则的指导会滋生欲望。如果你给3岁左右的孩子划一条线,告诉他不能跨过去。你会发现什么,他要想方设法地跨越过去。线不仅是一条线,还是个象征的东西,用语言去建构的边界,社会化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规则、法律的存在使个体有了罪恶之感。触碰规则使我愧疚,触碰法律使我罪恶。以法律为中介,一个物体便可以占据“物”的位置,并给“物”注入生命,其后果就是主体本身的消失。解释一下“物”,拉康的“物”和康德的“自在之物”是有一定亲缘关系的,是超越象征化的不可知的x。“物”是享乐的最原始的客体,最初的欲望对象。这句话能让你想到什么?最原始的对象是谁,是乱伦禁忌的欲望对象,母亲。“物”的概念是1959、60的研讨班七《精神分析伦理学》中提到的,后来“物”的概念被1963年《焦虑》研讨班中提到的对象a所覆盖了。主体与“物”过分地接近,会产生致命的后果。像《夺宝奇兵》的电影中描述的,某个反派拿到梦寐以求的宝藏,占为己有,然后就被宝物毁灭了。原始享乐,那个原乐对于人而言是被禁止的,我们能拿到的都是剩余享乐。欲望保存着空,即作为空的物的空洞,这就是为什么精神分析伦理是保存着缺失的欲望的伦理。当我们拿到“物”的时候,我们会陷入无边的痛苦之中。这里面有一个“善”和“恶”的翻转。“善”是个伦理概念。人的本性是贪婪的,偷、拿是最容易满足贪欲的,但是道德上不可以,所以我们出于“善”,我们不会去偷、拿。但是“善”到一定程度,这个问题就需要重新考虑了。比如士兵受伤了被送去医院救治,这是谁的好呢?治好之后他返回战场,可能就因此丧命了,这是谁的好呢?康德觉得要有一个普遍性的、超越客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善”,那这种“至善”的逻辑就可以推导出社会达尔文主义,那侵略战争是完全可能出于“善”的逻辑,这也就很悖论带来了“恶”。所以,“至善”带来的是“至恶”。拉康说,善是针对原乐的防线,美是原乐的最后防线。
对于“物”的伦理问题,拉康将“物”和因“物”出现的“空”组合在一起。中国画中有很多留白,中国的宴席上,最后的汤往往很淡,宗教的神像都是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和人们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些都是“空”。从这个角度看,神经症结构通过症状来保留空的位置。比如癔症将自己的欲望建构为无法满足的,举个稍微夸张的例子。比如周围那些猥琐的男人,他们把我当成什么样的女人。强迫症将自己的欲望置于不可能之地,比如明明我是个男人,但我为什么打不起精神。这里面都保留了欲望的“空”,作为与“物”建立联系的方式。
拉康用“不要向欲望让步”结束了精神分析伦理学研讨班。这句话的解释可以借用一下后面的概念圣状,粗浅理解是更为顺应的、更具建设性的症状。那这句话应该解释为,一旦建立了圣状,就不要停止实现计划的行为,因为行为的价值并不取决于良好的初衷,而是取决于行为的结果。
参考文献:《欲望伦理》娜塔丽.沙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