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卷七百六十六
原文:
臣以自古置此.以为圣王鉴戒.陛下但为善事.勿冀臣不书.如陛下所行错误.臣不书之.天下之人皆得书之.臣以陛下为太宗文皇帝.乞陛下许臣比职褚遂良.
译文:
这“起居注”乃是历代遗留下来的规矩,目的是使皇上能够多做好事,少做不好的事。
陛下该注意的是,自己怎样多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怎样使臣只记好事,不记不好的事。陛下如果做了不该做的事、错误的事,即使臣不记载,全国臣民人人都可以记载,绝对是瞒天下后世人不住的。
在我的心目中,陛下就是太宗皇帝;希望陛下也能允许我学习褚遂良,做好“起居注”的工作。
后记:
魏谟(又作謩,公元793—公元858年),字申之,同州澄城(今陕西澄城北)人,祖籍巨鹿郡曲阳(今晋州市),魏征五世孙。太和七年进士,历官左拾遗、谏议大夫、判弘文馆事、汾州刺史、给事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礼部尚书,监修《文宗实录》四十卷,户部、吏部尚书,言论切直,无所畏避,官终守太子少保。享年六十六岁,赠司徒。(百科)
魏征的五世孙魏谟,直言敢谏,“似其先祖”,他在唐文宗开成年间任起居舍人,拜谏议大夫,专门负责“起居注”的工作。
自汉代开始,兴起了由史官近距离观察皇帝的日常起居,并记录其言行,以作为官修史书的主要资料来源。
设立“起居注”的初衷,是要求皇上要多做好事,少做坏事直至不做坏事,留下个好口碑,写入史书,以被后人传颂。
两汉时,这一工作由史官负责,到北魏时,始置“起居令史”,“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隋代于内史省(即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到了清代,则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被送入宫中讲解经史者)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
通常帝王是不会去看这些记录在册的“起居注”的,而偏偏唐文宗(李昂,原名李涵,唐穆宗李恒次子,母为贞献皇后萧氏,唐朝第十四位皇帝)有这个习惯,这篇奏文,就是文宗派人要取“起居注”回去看,被魏谟拒绝后,随即给文宗上一道奏书。
文宗览奏后,召见魏谟,说:“在你之前,我是常常要看一看的。”魏谟说:“那是史臣失职,我岂敢再让陛下违规;如果注记要经陛下看过,执笔的史臣难免心存回避,所记的便不会完全真实,怎能取信于后代。”文宗只得让步。
后来唐宣宗登位后,拜魏谟为宰相。其他宰相进谏,唯恐君主不快,都委婉而谏,独他开门见山,无所忌讳。唐宣宗常叹:“魏谟有祖风,我心极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