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之刑事律师解读《 刑法修正案十一 》

刑事律师解读:

1)三档刑修改为两档刑

删除“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对于数额较大的,刑期由5年以下修改为3-7年,

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由5-10年有期徒刑修改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删除罚金限额

对于数额较大的,将并处2-20万罚金修改为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并处5-50万罚金修改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独列明单位犯罪条款

增加了第三款,单独列明集资诈骗罪的单位犯罪定罪处罚,对于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情形不再适用刑法第二百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五条原文

十五、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修改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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