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童年烂漫。还没有我和世界之间分界。分界产生于世界作为我的行为的结果。虽然开端是被给予的,但变化却归于实践。在边界划分之先,世界作为无限的载体,我的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比例的线性关系,并不考虑这索取和承载存在边界。这边界恰恰是我和世界的关系中现实的逻辑的呈现。它是存在的。线性关系只是非线性的逻辑之下某种条件下有限区间的情况。
处于经验之中,并且以为世界就是有限经验的无限延续,这是童年。认识到经验的经验性,意识到烂漫天真作为诸多可能中的一种,这自我意识引人走出童年。成年在于认识到自我意识作为自身的存在的轴心,从而保有客观性的自觉。为世界和经验在认识中留下逻辑上先天的空位。从而摒弃日常局限经验泛化所产生的成见偏见意见。使人持有耐心,在认识世界时为对象的客观性留有位置。
童年则是按照局限经验预测我如此这般结果就总会如此那般。并没有为不同对象和经验之间的各个不同留有其个别区别的审视的余地。从而,我和世界混为一谈未做区分。这对人的个性和世界的客观性,都是一种忽视
2w说伦理命题不可说时,基于的是什么?
基于命题的真的要求,其论证中的材料和逻辑的嵌接中,其材料性事实对于不同个体而各各不同,而在一种公共意义上使得这个命题不适用。一个命题a对于A成立,对于B则未必。这里存在类似私人语言的情况。
但是这并不妨碍伦理命题对于每个个体的存在和重要,以及有必要作出自己的判断。即使它是某种个人私有的,只要它对于我自身重要和有效,就够了。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命题一方面是个体私人的判断,另一方面,它也只用于自身之内。伦理命题不是用来说给人听的。联想到苏格拉底在理想国里为了理念本身的认识而举例城邦的正义,然后通过以大喻小或以认识论上给出来的实例分析其方法论上的形式上的共性。其实例是联系时代背景下经验的条件,可以易时易地而并非为真。但并不妨碍这基于经验的分析所得的形式的共性的真。伦理命题就其谈论,如果并非用以规范别人,而是作为一种个体之间增进相互了解而言,还是有意义的。从中可以呈现一个人的痛点 条件和爱或诉求匮乏所在。人之间的了解理解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和冲突,增进宽容和体谅。
审美 价值观或理念,这些是私人的。在公域不可说。但是在个体自己, 它是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以及私生活诸如友谊 情感中,作为关系维系的纽带。它是轴心
3理性和感性的关系。
感性是认识论上直接给出来的诉求 欲望 感受 认知。理性在于对于感性的协调统一的处理。感性的问题是基于经验和背景变化,它是多样的。但是现实要求具体场合确定的一个。多和一的关系,对于多的协调统一,选出当下恰当的一个,是理性的工作。
理性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勾连感性所给出来的东西,处理这种被给予性的真实或实在的材料而言,才算落到实处。理性如果并无感性材料的涌现给予,它是空的。没有生命力,并不蕴含生命。
在论证里,论据和论证的逻辑的勾连,产生论点的支撑。感性在于提供论据作为材料方面的实在。理性在于基于其上合法运用逻辑。
如果感性苍白,仅仅靠理性注定走不远。感性的澎湃和理性的节制和to be之间,是相当相适应的关系,相辅相成。强有力的理性有赖于澎湃的感性诸多诉求在to be的一的诉求中取择权衡的要求的提出。它引入理性的审慎权衡的诉求和在场。它们的召唤唤起理性。没有感性的混乱,理性不会得到召唤而至。它没有被需要。
向下的路,在科学命题和伦理命题中的区别。在科学命题里,可以分析的是论证的形式的同一。涉及综合命题,则是自然科学本身的领域。它们并非关乎人而是关于物理世界的客观性。伦理命题涉及综合判断时,揭示的是人性规律。这可以看作关于人自身的认识。
苏格拉底或柏拉图的工作,止于作为分析命题的共性的辩证法,把它置于伦理学的逻辑的位置上。
而向上的路和向下的路是同一条路,在于向上认识到的理念,它如果是真的,恰恰就是向下的路里作为承载别的东西的实在的东西。它们是同一的。基于这同一,理念称为真的。伦理命题的真,在于作为认知的理念它在实践中作为最后做出来的东西所赖于的基底,那事到临头总是会如此这般升起的人性固然的东西。知识作为实践中最后礁石一半稳固的事实的认知 预见,作为思想其在实践中的确定性。而乌托邦指的就是相应的认识并无认识论的实践中的基础,在践行中最后落到实处时,它做不出来。使得理念和实践中最后落到实处时人性固然的唤起相异,而不能做出来。真实的是人性在环境条件中的固然。真的要求,就是理念和实在的人性固然之间的同一,这里存在符合论。思想和事实在内容上的同一。
4正义是伦理判断。但是,基于论证的形式的客观性、辩证法,和实在的判断落到实在的或具体的条件,两者之间的相对关系而言,正义又具有某种价值中立。或者说,这里“中立”指的是孤立的绝对性,排除某种可以免于条件的支持的结论的真或正义性。因此,中立 这个概念在于突出一种形式或方法论,突出相对于条件来谈论结论的真或正义。真不是结论或命题的性质,而是逻辑,弗雷格的这句话在这里适用。真是逻辑,指的是命题的真总是要置于论证和条件关系中来看待,论证和条件关系作为判断命题的真的逻辑配置,作为形式的定义。形式作为定义或规定,对于断言命题具体的真值,无论真假,是共同分有的方法论。在此共性而言,形式是中立的。或者说,形式的或逻辑的命题是价值判断的存在的先天条件,它揭示判断的基础。然后,真假只是基于同一套共有的形式联系具体的条件和结论审视两者之间是否构成条件关系。作为价值判断或伦理命题的实在的命题并不需要基于某种绝对理念,而是基于事实和推理就能得到。正义这概念具有强烈的先天的实在性的暗示,使用 恰当 这个概念会好很多。如果
5眼光 方法论所带来的是非实在的理念认识无尽世界的线索,是不归路。无尽的路。打开的一扇窗,窗外是与特定眼光和方法论相应的世界。世界在此作为实践的产物,是人所构造的结果,而非离开我也能独存。眼光和所见,不能剥离撇开。方法论和判断也是如此。就如同人不能通过揪自己的头发抬举起自己。这里存在非独立部分形式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自身相关性:不能撇开构成自身的形式部分而谈论自身,抽掉形式实体也就不存。如同不能抽掉基底而保有奠基其上的东西如此这般存在。
6正义(justice)这个词,太硬。
说某个观点是正义的,带有浓烈的绝对真理的味道:这个命题基于自身为真,或者说真作为句子的性质,无需根据、语境的配合和审视。
justice。它的词根just,有恰好、刚好的理解。恰好 这词就不容易让人生出正义 所给人的味道。我们说恰好时,总是基于某种语境不同的选择下选择一个是最好的、最恰当的。恰好 恰当,总是基于语境和相对联系中整体审视之下审慎权衡的结果。这点不容易发生误解。不容易产生无需根据的绝对真理,它作为独断。中间的,不偏不倚的,指的也是这个意思。所以,justice翻译为 恰当 比较好。或者对于正义这个概念,要避免一种很容易产生的望文生义的理解。
7审视死亡,提供了一个唤起自身审视整体上being的存在诉求的眼光。
8在伦理学中,向上的路和向下的路是同一条路。这在于关乎世界的判断的实在的理念,就其作为本体的认识而言,是向上的本体论的求知。就其在实践中最后落到实处落到基底的东西人性实然对于行动的承托最后能够做得出来的东西而言,向下的路最后的落脚点,恰恰就是向上的路本体论的理念所在。这就是关于实践的定义,基于认知的行动。本体论的理念,就其实在的或关乎世界和自身的判断而言,只是把日用而不知的,虽然客观存在但是无知的本体,把它在认识中揭示出来,从而达成一种行动的自觉自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摆脱一种对于自身活动的无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宗教里,饶恕他,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信教者的知道自己行为的意义,其意味着什么,也是一种本体论的领会的具有。和哲学的逻辑比较,后者基于启示,是独断论。前者强调任何结论作为论证的产物。而世界,就其定义,根本上作为并非单纯的被给予的东西,而是作为人自身的行动,首先是思之理念所构造的东西。这作为彻底的自觉。
世界在根本上不是作为被给予的东西,而是作为我的存在所造就的结果。世界和我的存在或我思的存在之间,根本上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倒过来结果和原因的关系.
我思关于实践中的目的,世界作为什么的形式,在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的意义上的形式。而被给予的客观世界,物理可描述的东西,在实践中只是某种质料材料的角色
9世界有几个层面。首先是实践领域理念的世界。譬如文化社会 政治国家。然后是客观的自然界。物理现象是客观的,但是关于其认识,还是有赖于人的知性。康德。在这里,物理规律的客观性指的总是基于人的感性知性的构造物之间的相对联系。材料无论源于何处,它们作为既已给出来的质料的实在性,它们之间相对的联系或关系总是成立的,作为一种客观性。最后,是究竟那质料本身的来由。这就是康德的物自体 造物主和我自身。这是我所不可知的。不作判断
10规定越多,自由越少。自由就是理性施展的空间,我思的存在作为轴心或实践之源出的本体的生存形式。服从规则时无判断。这里不需要理性的存在。在此只有目的之后服从无论为何的规则的理智。而理性对于所服从的规则本身其内容的选择和产生负责,是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
11真不是作为句子的性质:某种质料性的东西,其自身无需追究来由,而作为在先给出来的既有的东西。真是逻辑,是命题之为真所基于的形式:基于论证的成立,或者基于根据而为真。justice/正义同样如此。恰当,也在于嵌入整体审视之下,基于权衡之下的统一,而说某个判断是恰当的。恰当和真本身都是基于某种形式作为方法论的要求,把基于这种形式作为类之下的实例,看作真的 恰当的。而非把真理和正义看作某个实在的判断的属性,而这实在的理念自身成为自身物根据的源头,构成独断。
独断的危险在于,它自身成为别的东西的成因而自身无需根据,这样就造成观念之间的协调的不可能。一个独断的观念,就足以把整个世界锚定于一个位置上。在这个独断所不能解释之处唤起新的独断。这样不同的独断观念之间一方面彼此无从妥适协调另一方面共同存在。这就造成思想系统之内的分裂。使得整体上的统一为不可能。
类比于独断,对于无知,苏格拉底的处理是大方接受和承认自身的无知。把已知的东西说清楚。这样造就一个知识之内统一的系统。有限的知识系统。以及保有作为人的谦逊,认识到自身的无知。并且基于思辨推理,尽力拓展知识的边界。
12受到世界的款待,按其形式接受,然后能够以这形式给予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