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周
一、社会成本问题——伤害与被伤害
1、牛与小麦
2、泳池阳光与酒店副楼
3、烟囱与邻居
4、火车与亚麻
5、糖果商与医生
6、养鸡场与新居民
7、水泥厂与老居民
这些例子的共同点就是一方伤害了另一方:
1.牛吃小麦,牛伤害了小麦;
2.修高楼的酒店,它修起来的高楼会伤害了游客在游泳池边上享受阳光的权利;
3.火车喷出来的火星伤害了农夫宝贵的亚麻;
4.糖果商的噪音,伤害了医生给病人看病所需要的安宁;
5.养鸡场发出来的恶臭,伤害了居民应该享受到的新鲜空气;
6.水泥厂带来的灰尘和震动,伤害了周围居民的健康。
既然有伤害就应该赔偿!
二、科斯的见解:
1、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
这些案例,在我们看来都是一方在伤害另外一方,但科斯说不对,咱们应该换个角度,把这些案例,看成双方在争夺一些稀缺的资源。
比方说,牛跟小麦争的是那块地,两家酒店争的是享受阳光的权利,医生和糖果商争夺的是安静的权利,养鸡场和附近居民争夺的是新鲜空气,等等。
2、谁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最大
当时大部分的法官都认为铁路应该赔偿农夫,但是有一位著名的法官,他名字叫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福尔摩斯),他说:“虽然我们都认为铁路应该赔偿农夫,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铁路跟农夫的总收入总产出不能够达到最大的话,那么农夫可能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铁路和农地都归一个人所有的话,他当然会说,“我能不能把堆放亚麻的地点稍微挪远那么一点点,意外就能够避免了。”
这个想法非常重要。正是基于这个想法,科斯的意思是说,铁路烧着了亚麻,但是责任可能在农夫。因为农夫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比铁路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低得多,谁付出的成本更低,谁就应该担当更大的责任。
再说水泥厂污染居民的案子,法官也是这么判的。法官说水泥厂发出震动,放出灰尘,造成污染。这种状况是现有水泥生产技术所不能避免的,现在的技术水平就这样,而居民已经反复得到赔偿了。所以法官判这是最后一次水泥厂给居民做出赔偿,赔完这次以后就不用再赔了。水泥厂可以继续生产,而居民到底是不是继续住在水泥厂附近呢?悉随尊便。
三、科斯定律的一个重要含义:谁用得好就应该归谁。
例子:1、淘宝店数据归谁所有?
2、Kindle阅读器中的数据产权
3、钻石归矿工还是白富美?
4、汽车与马车谁更环保?
5、昔日美好的时光,它们糟透了
科斯定律的基本含义:我们必须用持平的眼光看待污染问题。因为这不是一方污染另外一方的问题,而是双方或者多方在争用一种稀缺资源的问题,我们得取得一个平衡。
四、在理解科斯定律的时候要注意:
第一,资源归谁所有,资源用在什么用途上,它跟产权的所有者无关。无论小麦,还是牛归谁所有,最后牛该不该吃小麦,这是根据谁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来决定的,所有者是谁没有关系。
第二,与当事人的数目也没有关系。你看工厂和邻居之间的数目,工厂主只有1个邻居,也可能有10个、20个、200个,这当中人数没有关系,咱们数的不是人头,而是经济价值。
第三,和补偿与不补偿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可能要补偿,可能不需要补偿,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资源最后归谁所有。就拿火车的火星烧亚麻这个案子来说,这个案子当初1914年的判决是要赔偿的,因为当时大家都觉得火车是负有责任的。
当时霍尔姆斯法官,就是那位福尔摩斯法官,他写的那个结案陈词叫 concurring ,意思是同样的结果,但有不同的看法。他写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他也认为铁路是需要赔的,但是你要想想,自从这个案子以后,人们越来越觉得责任应该在农夫——放亚麻的那个人,而不在铁路身上的时候,人们的观念就会逐渐发生改变,责任的划分发生了改变,将来可能就再也不需要赔偿了。
所以到底赔与不赔,不是科斯定律所要讲的重点,他要讲的重点是,这稀缺的资源最后到底会在什么样的用途上面使用。
第四,随着默认责任的改变,原来要补偿的,后来可能就变得不需要补偿了。
第五,大家还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大家会认为,谁的收入更高谁就有更大的责任,这也不对。铁路的收入可能要比农夫的收入更高,但并不见得收入更高的人,他们的责任就更大。
咱们这里面讲的是,谁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代价越低,谁的责任越大,跟他赚多少钱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