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宇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形的年长学者齐灵渥斯。他们的婚姻并非爱的结合,维系其婚姻的可能是某种利益或者宗教思想的束缚。然而,给这段不幸的婚姻雪上加霜的是,齐灵握斯两年内音讯全无,并最终传来他葬身大海的噩耗。孤苦无依的海丝特与才貌相当、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了爱情,并孕育了女儿珠儿。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霍桑把海丝特描述为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海丝特以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反抗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挑战政权、夫权,对于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海丝特奋力捍卫并勇敢地抗争。这个勇敢的女性尽管身带红字,却以自己的服饰和神态向人们展现着她的平静和高傲。海丝特受尽屈辱却又坚强而有尊严地活着,似乎她不是一个应该受罚的罪人。在丁梅斯代尔临终前发表那番发自肺腑的演讲时,海丝特不惧众人的异样眼光,勇敢地走出来,站在爱人的身边。女性的美,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生活的热爱,对宗教的反抗,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处于逆境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乐观和自尊自爱,这些都体现了海丝特完美的人性。海丝特的反抗其实反映了霍桑对清教主义持有的一种反抗的态度。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的羁绊,海丝特对宗教的反抗又不彻底,可以很显然地看出她身上残留的妥协性。这种妥协性本质上反映着霍桑对宗教某种程度的妥协和怀疑。海丝特有追求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欲望和勇气,但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对她的束缚和禁锢。
海丝特的女儿珠儿是罪恶耻辱与神圣爱情的矛盾结合体。海丝特精心地打扮小珠儿,使可爱奔放的她像个天使,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闪烁着一种希望的光芒和生命的光辉,带给人们冲破清教束缚的希望。在霍桑的宗教意识里,小珠儿便是“天使”,代表着希望,是霍桑美好理想的寄托,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整部小说围绕海斯特展开,通过对她及与她有关的人物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希望女性冲破传统的束缚,得到的男性平等对待的愿望,同时赞扬了女性的坚强,表达了作者美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