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从动物伦理看人性》2361

里根这个“一场生活的主体”的概念并不严谨,严格说来问题不少,应用的时候也常有模糊的地带。例如植物人是否还算生活的主体,我不敢确定。但即使如此,他认为这个概念有其重要的意义,并不需要太追究细节。

他常用的一个说法是:一岁以上的哺乳类动物都是自己生活的主体。因此,绝大多数的人类,包括婴儿、智障人、精神病患者,以及人类使用到的许多动物,包括食用动物、实验动物,都不仅仅是生命,更都是他们自己生活的主体。他们不但感知自己的生活过得好不好,并且会在乎这些感受。

在另一方面,花草树木、马铃薯、单细胞生物,以及癌组织虽然也是生命,却并没有“生活”可言,更说不上是“生活的主体”。换言之,“生活的主体”这个概念,涵盖了非常广泛的范围,它虽然漏洞不少,但是它所包容进来的对象,跟它所排除的对象,之间确实有着真实的差异,所以这个概念并不是无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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