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中的“思维的实在功能”内容:
从来没有一个文学运动曾如此透彻地理解到诗和梦的关系,如此完全地让诗和梦水乳交融。这种深刻洞悉之所以可能,全靠弗洛伊德,他的作品布列东十分熟悉。但是超现实主义活动背后的愿望超越了弗洛基德原来所能预见到的一切,并使梦境具有了本体论的实在,远远高于清醒意识中的实在。“难道我昨天夜里的梦,”布列东在1924年的《宣言》中问道,“不可能是前天晚上的梦的续集?况且种种迹象表明所有的梦境都有连续性。”我们为何不能把梦中的实在与日常生活的实在摆到同等地位上来呢?也许与理智相比,梦还是我们更值得信赖的顾问,不正是它奉献了一种更‘高尚的理解力’吗?再说它还能解决理性显然无力解决的“人生的主要问题。”
超现实主义的理想既不是罗曼蒂克地退回到梦境中去,也不想利用心理分析那一套理论把梦降低为理性的语言,而是寻求一种梦境与实在的辩证的综合体,一种平衡心态:
未来的诗人肯定能超过现实与梦境之间无法消除的分离心态……他将义无反顾地使人的关系的两个范畴……对实在的客观认识和对无意识的内在发展……彼此向对方展现。
在这种辩证的关系中,自动写作法是内视的窗口,其功能是“以口语的形式,通过写下文字或以别的方式表现出思维的实在功能”。然而,究竟什么是它的“实在功能”;那些表面上看来令人困惑的超现实主义到底有什么意义?这问题错综复杂,身边也没有什么足够的资料用于广泛地探讨这个难题。限于篇幅,我着重要谈的是,绝对要按“字面”来领会超现实主义诗歌。批评家谴责超现实主义毫无意义——信口胡编——或指责说全是精神病狂想——无真实可言——因而拒绝予以理睬——这正是他们错误的症结所在。如果诗人写到“一匹马飞奔在西红柿上”这就是他的精确意识,而不是指一匹马在跑过时踩上了一个西红柿,
梦原来有这么大的功能:它是更值得信赖的顾问,它奉献了一种更‘高尚的理解力’,它还能解决理性无力解决的“人生的主要问题。”
要按“字面”来领会超现实主义诗歌。诗人写到“一匹马飞奔在西红柿上”,这就是诗人的精确意识。我们不要理性地去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