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不过三,今天就放聪明点了。在手机里编辑了200多字,这次就不在那里重新编辑了,另起炉灶来一篇,因为在电脑上打字也快,200多字就是三五分钟的事情。
今天这篇推送到现在还没有推送完成,倒是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启发。如果我在来公司的车上不刷朋友圈以及不看微博或者不在那里逗留时间比较久的话,我是可以完成一篇文章的,文章质量先不说,至少字数是够的。但我今天看了一篇长文(为了避免被夹,待会长文题目放在评论区里)觉得有所裨益,就多刷了一会会微博,于是时间过去了,写推送文字的时间就没有了。在食堂吃了早餐,又去打水烧水,又上了个大号,等打开电脑的时候,已经到了上班时间。不过因为销售们的时间也就比较灵活自由,没有出差的同事们也都没有到位,所以这个时候,也就可以摸一会鱼来更新下了。
每一个周一都比较忙一点,昨天也不例外。最近两个项目要投标,要核算成本以及准备报价策略,还要准备投标文件,这两个项目所需的产品都来自于其他兄弟法人单位,这种跨法人的销售,就有很多沟通环节上的事情,需要耗费时间与精力,我一直在想,高层设计师这么设计的初衷当然是为了拿到更多的业绩,但实际执行起来确实问题多多,因为将其他单位的销售权拿过来做跨法人的统一销售,其他单位的总经理们相当于就变成了工厂厂长,只负责做好项目运营以及交付就好了,但实际市场情况是,某些客户确实需要公司总经理去出面做承诺,去推动;按照传统观念,客户们都会认为公司的总经理才是公司的老大,最大的信任给的是公司总经理而不是营销中心的销售经理或者销售总经理,但若公司总经理说了不算,这个总经理去了也不管用啊,达不到效果。我当然在私下提了类似的疑惑,但“设计师们”坐得高看得远,理念就是,意见可以有,但既然确定了就执行。那么就执行好了啊,这本就是一个职场人的本分,努力按照规章制度干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至于结果如何,那就尽人事听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