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9 六十一课
古文经典交流学习群 郭老师
郭志强,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 ,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学政史地》编辑部主任。
3.21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语音整理
今天我们来继续共同学习《论语·八佾篇》的第21章。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时不谏,既往不咎”。
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人物,鲁哀公。鲁哀公是春秋时期鲁国的最后一个国君,也是我们前面19章讲的鲁定公的儿子。哀是他的谥号。一个国君去世以后,以哀字来作为谥号,可见他生平的作为是有限的。因为呢,在他担任鲁国国君的时候,逐步被架空,国家的大权掌握在三桓手中。
宰我呢,是孔子的弟子之一,姓宰,名予,字子我。这个学生虽然出现的次数不多,但是很有名,为啥有名呢?因为他喜欢大白天睡觉,孔子专门儿说过他,说他是“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实际上呢,在我看这个人还是比较有成就的。
宰我在哀公时期,是国君的一个重要的谋士。有那么一天,哀公问宰我一个关于“社”的问题。“社”,即土地神,与另一个神“稷”,谷神,合称“社稷”,是在以农为本的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原始崇拜。后来就以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江山社稷。
在这一章里,这个“社”呢,应该指的就是社主,就是用木头为这个社神做一个牌位。今天呢,我们也能够见到一些牌位,都是用木头做的。哀公就这个问题问宰我,“宰我对曰”,注意这里的“对”,回答国君的问题不能直接用“曰”,要加一个“对”字来表明双方的身份和地位是不一样的。包括孔子回答国君的问题,也必须用“对曰”。
宰我回答说,“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宰我的这种说法,不知道他有没有啥依据,反正就是说夏商周三代,土地神的这个牌位用的木头是不一样的。“夏后氏”就是夏朝,“殷人”就是商朝,这两个朝代呢,一个是用“松”,一个是用“柏”,我们知道这两种木材,质地都比较坚硬,可以长期使用和保存。而到了周朝使用“栗”木,这个栗木在坚硬的程度上,它明显不如松和柏。但是,周人为什么要用这个栗木呢?宰我给予的解释,那就是“使民战栗。”也就是说要树立国君的权威,使他的臣子和百姓去敬畏他。
我觉得在这里,宰我他用了一个谐音梗,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原因不清楚。但是宰我在这里实际上想表达一个特殊的含义。
什么样的特殊含义呢?我个人理解,就是由于哀公时期三桓的权势日益强大,把哀公给架空了。宰我实际上是在劝谏鲁哀公对手下的卿大夫要采取强硬的手段,去制服他们,不能把自己的应有的权利交付给别人,是暗示要对三桓要动手,哎,要采取强硬的措施啊,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孔子听到这件事以后呢,并没有评价宰我这种说法是不是有依据,是不是正确。好像呢,突然之间来了一段不相干的话,那就是“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成事”也好,“遂事”也好,“既往”,已经过去的事儿也好,孔子是用了互文的笔法。也就是说这些事儿都已经过去了,“不说”就是不讨论,“不谏”就是不阻止,“不咎”呢,也就是不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孔子实际上是在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三桓的实力太大了,以当时哀公的实力是无法与三桓相抗衡的。如果这个时候你采取特别的措施,想去除掉他们,可能呢,你不能成功,反而为自己招来祸害。
在这里,“不说、不谏、不咎”,都有不评论不指责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事儿目前你改变不了,不要再讨论了,要不然的话呢,会祸及己身。
也有另外一种说法。那意思呢,就是宰我他的话里边是在批评鲁哀公,他制作社神牌位的木头可能不符合礼制。而孔子的意思可能是啥呢?就是说你宰我现在说这些还有啥用呢?就是说孔子可能是对鲁哀公的失礼也表示不满,表示一种无奈的情绪,甚至呢,懒得理你这样的一种意思。当然我个人不是很认可这种说法。
李零讲解
哀公问宰予,社主该用什么木头做,宰予回答说,夏用松,殷用柏,周用栗,周人用栗是取“使民战栗”之义。这话很难懂,好像土匪对暗号,可能是隐语。孔子听说,讲了三句话,也不太明白。一般认为,这是孔子批评宰予的话。因为宰予不像话,白天睡觉,挨过孔子骂,大家想,这也是孔子在批评宰予。但清方观旭有一种猜测,他说古代的“社”是杀殉为祭的地方,“哀公问社”是问能不能杀人,意思是要除去三桓,而宰予的回答,则是劝他痛下决心,不杀不足以使民警惕(《论语偶记》)。如此说可靠,那孔子的意思就是说,凡是可能成功的事,不要说出;凡是可能如愿的事,不要劝阻;凡是过去了的事,无论成败,也不要埋怨。鲁故城有周人,也有殷遗民,周人祭周社,殷人祭亳社。这里说的“社”是周社。
此章有哀公问,年代应在前494—前479年之间。前491年,鲁亳社被火烧,清李惇认为,哀公问社是以此为背景(《群经识小》)。(哀公问社)
〔注〕亳社:殷社。古代建国必先立社。殷都亳,故称。
《春秋·哀公四年》:“六月辛丑,亳社灾”。
华杉讲解
“社”,是社稷的社,社是土地神,“稷”,是后稷,谷神。古代立国,必有社稷宗庙,周礼说,“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是国君要祭的。
社是筑坛以祭地,北京的地坛,就是社。筑坛之外,就要种树。这树也是神圣的,是政权的象征。比如战争,有侵有伐,性质不一样,侵,是侵略,抢东西或抢土地,要利益,但并不要推翻你的政权。伐,就是要推翻政权了,北伐,要的是政权。为什么叫伐呢,就是要伐这社稷宗庙的树木,把你的社稷宗庙都平了烧了,树都给你砍了,这叫伐。
哀公就问宰我这社稷种树的规矩。
宰我说,“夏朝种松树,殷朝种柏树,周朝种栗树,是为了让人民对国君战栗害怕的意思。”
宰我这个回答,是牵强附会,信口开河。栗树是要让人战栗,那松树岂不是让人放松?柏树呢?
社稷之树,只是取那树形好,高大庄严,还活得长的,所谓苍松翠柏。还有就是当地生长,水土适宜的树。夏朝在河东,松树合适;商朝在商丘,柏树合适;周朝在镐京,则栗树合适。跟树名的寓意一点关系也没有。宰我是借题发挥,因为鲁国三家弄权专政,公室衰微,他要哀公雄起,让他们战栗。哀公呢,他心里也想讨伐三家,所以问社稷之事,宰我听出弦外之音,就顺势鼓动他。
这两人人生结局都不好。鲁哀公能力很差,人又莽撞,妄图一举铲除三家,最后自己流亡国外,客死他乡。他的谥号“哀”,按谥法:早孤短折曰哀,恭仁短折曰哀,德之不建曰哀,遭难已甚曰哀,处死非义曰哀。哀哉!
宰我呢,经常挨孔子骂,“朽木不可雕”这成语,就是孔子骂宰我的。日本有新首相上台,新闻联播老说“我们听其言,观其行……”这话也是孔子骂宰我的。所以这宰我一直是问题青年。他后来到了齐国做官,参与田常作乱,被砍了头,还灭了族。
这两人当时这一段对话,已埋下他们各自的人生命运。
孔子听说后就批评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陈年旧事就不要再提了,无可挽回的事就不要再谏了,已经过去的事就不要再追究了。
这三句话都是批评宰我。你胡编乱造,鼓动哀公起杀伐之心,大错已经铸下,祸根已经埋下,无可挽回了,已成、已遂、已往了,我也没法说你了,希望你以后要谨慎,话不可以乱说!
孙中兴详解
本章一开始的“社”字,有的版本作“主”。
鲁哀公已经在《为政篇》出现过一次,那次他请教孔子有关“民服”的问题。
本章是宰我在《论语》的首次出场,也是个不光彩的登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只说:“宰予,字子我。利口辩辞。”《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说得多些:“宰予,字子我,鲁人。有口才,以言语著名。仕齐,为临蒉大夫,与田常为乱,夷其三族。孔子耻之曰:‘不在利病,其在宰予。’”他是孔门“言语科”列名在子贡之前的弟子。除了此章之外,他常让孔子不高兴:一次是他“昼寝”(《公冶长篇》5.10);一次是他嫌“三年之丧”太久(《阳货篇》17.21)。他也请问过孔子仁者是否容易被骗的问题(《雍也篇》6.26)。
司马迁记载过宰我请教孔子“五帝德”的问题,孔子回答说“予非其人也(说了你也不会懂)”(《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似乎不乐意回答这个问题。不过在《大戴礼记·五帝德》和《孔子家语·五帝德》中,却都记载孔子很详细回答宰我的问题,最后才说到“予非其人也”。孔子也感叹,就是宰予这个学生让他知道不可以只听人说话就相信。孔子大概真认为这个“朽木不可雕也”(《公冶长篇》5.10)的学生真是“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篇》6.21)。孔子在这章也延续着他对这位学生的不以为然。
“社”,孔安国说明背景:“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皇侃说是“社稷”,邢昺说是“五土之神也”。朱子没有解释“社”,却解释了“战栗”,“恐惧貌”,戴震说是“谨敬貌”。
古书对于“社”都有些解释(《周礼·地官司徒》《白虎通德论·社稷》《淮南子·齐俗训》)。《论语》古注也都多有参考:孔安国说:“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用栗,便云使民战栗。”蒋伯潜说得比较清楚:“社是祀后土的地方。古时一个国家成立,必立社以祀后土,又必因土地之宜种一种树木于社。以明这个土地的性质,宜种何种树木。”这些都是对于“社”的解释。
比较麻烦的解释是孔子的回应。
孔子没有明白回应说“宰我的解释到底是对是错”,却回答了“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成事”“遂事”和“既往”到底讲的是一件事,两件事,还是三件事?
包咸说:“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既往,不可复追咎也。”从何晏的引用看来,好像说了三次,其实说的是一件事,都是“过去的事”。
刘宝楠认为是“两件事”:“成事”和“遂事”,当指见所行事。“既往”,当指从前所行事。
皇侃引师说将“成”“遂”和“既往”三个关键词解释成是“过去的三个过程”:“成,是其事自初成之时;遂,是其事既行之日;既往,指其事已过之后也。”我觉得这种说法比较合理。
在这句话里,“说”不是《学而篇》“不亦说乎”的“说”(悦),包咸说是“解说”,黄怀信解释“不说”为“说之于事无补也”。“遂,行也”。“不谏,谏不可止也”。“咎”,《说文解字》:“灾也”。《尔雅·释诂》:“病也”,也有的说是“过也”,刘宝楠认为可以引申为:“凡有所过责于人,亦曰咎。”
蒋伯潜认为,孔子讲了三次是责备宰我,让他以后知道“慎言”。可是我还是不懂宰我的说明和孔子的教诲之间有什么关联,我的疑问是:“宰我的解释是对的吗?”
如果说孔子的意思是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那宰我讲的是正确的啰?如果不是,直接像他说过的“不然”(《八佾篇》),然后再加以更进一步地说明,这样答案不是更清楚吗?孔子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回答,真可以堪称是“禅宗始祖”了!如果孔子回答“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篇》),似乎也是比此处更好的答案。
这一章的意外贡献并不在于对于章旨的了解,而在于“既往不咎”这个成语的流传。不过,“既往不咎”在原谅初次犯错的人是可以的,如果因此而是非不明、善恶不分,那么恐怕以后类似的情况还会层出不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