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三日“爱不是权利或义务”

朗读《生命之书》四月十三日“爱不是权利或义务”

爱是不强调责任的。如果你爱你的妻子,你会跟她分享所有的东西--你的财产、你的烦恼、你的焦虑以及你的喜悦。你不会想掌控她。她不是冠上了你的姓名之后就被丢在一边的生产机器。当爱出现时,“权利、义务”之类的字眼就消失了。一个心中没有爱的人才会强调权利和义务:在印度这个国家里,权利和义务已经取代了爱的地位,规范也变得比温暖的情感更重要。
若是有爱,问题就好解决了:若是没有爱,问题会变得十分复杂。一个人如果爱他的妻小,永远不会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看事情。先生,请检查一下你自己的心。我知道你可能会一笑置之,你会认为妻子不该分享你的权利、你的财物,她拥有的东西可能还不及你的一半多。因为你认为女人只是一个次等的、满足你性欲的东西,所以才会发明权利、义务这类的字眼;当女人反叛时,你就用这些观念来框住她。只有一个腐败的社会才会不断地强调这些观念。检查一下你的心念,你会发现自己的心中根本没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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