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读了一下月亮和六便士。还没读完。感觉好像没读过一样。
我忘记之前是怎么读的了,只记得好,隐隐的记得一个故事,特别好。那会儿读书,能让精神高潮就是好。而且有太多浪漫主义的色彩。
当初觉得好,是因为他塑造了那样的一个人,猫的文章里提到过他说读这本书的时候在想男主为什么会放弃幸福稳定的生活去画画。我当时想,我读的时候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从没。以我之前读到的体验,那个破生活,一天天跟演戏似的,半点没有自我,有啥好留恋的,他就该走,所有人都该走,刚好那会有个同学说他舅舅岁数不小了,执意要离婚,说忍了这么多年了,想做自己。同学妈妈那个劝。我在心里就特别支持那个舅舅。只不过,普通人走了大概率会重新陷入一个相同的轮回,思特不用,他完全摆脱了这种桎梏,体内有种喷薄欲出的力量,强烈的激情。这就是那时候觉得好的原因,读到了浪漫和力量。觉得未来无数可能。
如今再看,像是看到了一本新的书哈哈,有意思。
毛姆说的爱情是一种病,肉体有欲望,是正常也是健康的,原来就出自这本书。而且他是借思特这个无情无义的人嘴里说出来的。但是在随后的几页里面,又说性欲让他厌恶,那大家咋不引用这句了。断章取义好本领?
但是这句就挺有意思,作者说,作为恋爱中的人,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就在于女人可以一整天一整天地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响地谈上那么一会儿。
说的真对。
还有一句,太长了。
成分复杂班班长昨天提了两盒鲜切水果去我教室,说他没课了,来蹭我的课,我猜他是心情不好,果然又说起他的恋爱,说原来她有男朋友,可是她不告诉我,是我自己发现的,他说假期过得很不好,和父母关系也不好,整天在家哭。真想让他看看这段话,可是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