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学习第134天《告子上 凡二十章》11.11~11.12
原文阅读
11.11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11.12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字词注释
[1] 放:丢失,失去。
[2] 信:通“伸”。
[3] 不知类:朱熹注:“言不知轻重之等也。”
译文参考
孟子说:“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舍弃正路不走,丢失了善心也不知道寻找,多么可悲啊!人们要是丢了鸡和狗,就会去寻找;可是有的人丢失了善心,却不知道去寻找。学问的道理没有别的,就是把丢失的善心找回来罢了。”
孟子说:“现在有个人的无名指弯曲着伸不直,并不疼痛,也不碍事,可是一旦有人能使它伸直,即使是像秦国和楚国那样遥远的地方他也不在乎而前往医治,为的是自己的手指不如别人。手指不如别人,就知道嫌恶;善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嫌恶,这就叫做不知轻重。”
核心内容解读
在孟子的思想体系中,“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也是道德的源头。这两段内容均以生动比喻直指世人对“本心”的忽视,核心在于阐明“求放心”是为学与修身的第一要务,即找回并守护人先天具有的“仁心”与“义路”。
孟子开篇直言:“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这一论断为“心”与“行”划定了根本坐标。“仁”是人之“本心”:它并非后天强加的道德规范,而是人天生具备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 “义”是行之“正路”:“义”是“仁心”在行为上的自然流露与恰当体现,如同人走路需遵循道路,人的行为也需以“义”为准则,方能合于“仁”。
然而,孟子深叹“哀哉”,因为世人常常“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日常生活中,鸡犬丢失了,人们会急切地去寻找;但作为立身根本的“仁心”丢失了,却浑然不觉。这种对比尖锐地指出了一种普遍的价值错位:人们往往关注外在的、次要的事物,却忽视了内在的、最核心的道德本心。而“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则将求学、修身的目标一语道破——所有的学习与修养,本质上都是为了找回那被遗忘、被放逐的“仁心”。
为进一步阐明“放其心而不知求”的荒谬,孟子又以“无名之指”为喻。一根手指弯曲不能伸直,既不疼痛也不妨碍做事,但人们仍会不远千里去求医,只因“指不若人”,觉得外观上不如别人。然而,当自己的“心”(道德本心)不如别人,失去了仁、义、礼、智的光辉时,却毫不在意,“不知恶”。
孟子将这种现象称为“不知类”。“类”即类别、主次。手指是身体的次要部分,“心”却是身体与精神的主宰;手指的缺陷是外在的小缺憾,“心”的迷失却是内在的大问题。世人因小失大、舍本逐末,正是因为未能分清事物的主次轻重,对真正重要的“本心”缺乏应有的敬畏与关注。这一比喻至今仍发人深省:我们是否也常常为外在的得失、他人的评价焦虑,却对自己内心的道德自觉、精神追求日渐麻木?
孟子的“求放心”之说,穿越两千余年仍具鲜活的现实意义。在快节奏、功利化的现代社会,人们更容易被物质欲望、外在标准所裹挟,“丢失本心”的现象愈发普遍——为了利益放弃原则,为了成功忽视良知,为了迎合他人迷失自我,这正是孟子所警示的“放其心而不知求”。
“求放心”并非要求我们脱离现实,而是提醒我们:无论外界如何变化,都需时常“回头看”,关照自己的内心,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偏离了“义”的正路,是否守护了“仁”的本心。学习知识、提升能力固然重要,但更根本的是通过持续的自我反省与道德实践,找回并巩固那份与生俱来的善良与正义,让“心”始终处在应有的位置。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我们常常为丢失一部手机而焦虑不已,为错过一笔交易而懊恼不堪,却很少为自己日渐麻木的心灵状态感到不安。当我们沉迷于屏幕中的虚拟世界,当我们的情感被算法精准操控,当我们的注意力被碎片信息不断切割,有多少人曾停下来问自己:我的本心还在吗?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已经洞察了这一人类精神的永恒困境,他以简洁而深刻的比喻,为我们指明了一条回归之路。
在现代语境下,“求放心”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它意味着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持内心的宁静,在功利主义盛行的环境中坚守道德底线,在人际关系疏离的都市生活中保持真诚的情感能力。当我们感到焦虑、空虚、迷茫时,其实正是本心在向我们发出信号,提醒我们该“回家”了——回归到那个真实、完整、善良的自我。
总而言之,孟子的两则论述以浅近喻深远,核心始终围绕“心”的重要性与“求放心”的必要性。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学问与修养,不在于追求外在的光鲜,而在于守护内在的光明;做人的根本,在于永远不要丢失那颗能感知善、践行义的“仁心”。唯有找回那颗迷失的本心,我们才能真正安顿自己的生命,在喧嚣浮躁的世界中保持精神的独立与宁静。这才是孟子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也是现代人最迫切需要修习的人生功课。
背景知识介绍
性善论的基本原则(二)(节选)
一、存心养性(接第133天)
存心养性和培养浩然之气有密切关系。公孙丑问孟子,假如做了齐国卿相,孟子会不会有所恐惧疑惑而动心呢?孟子说,不会,他40岁以后就不再动心了,并认为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告子不动心比他还早,并谈了他的不动心和告子的不动心的情况:
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孟子》3.2)
告子的观点有两条,一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二是“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孟子不同意前一句,同意后一句。前一句与本节关系不大,暂不论,这里只谈后一句。
这里有如下一些问题:其一,什么是“得”?《孟子》中“得”字的基本意思是得到,求得,如“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孟子》8.14)。有论者将这个“得”字解释为“不能得胜”,恐根据不足,故不从。其二,什么是“不得于心”?此前,孟子讲了曾子之守气的“自反而不缩”、“自反而缩”的问题,核心是说心与气的关系,从语意上看和这里的关系密切,所以,“不得于心”大致相当于“自反而不缩”。其三,孟子为什么讲“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因为在孟子看来,如果“自反而不缩”,只是求助于气,结果只能成为鲁夫之勇,求之无益,所以“不得于心,勿求于气”是对的。总之,孟子突出心和志的作用,认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气,否则就是“暴其气”。
从这个思想出发,孟子详细谈了自己的养气之道: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孟子》3.2)
养气并不是孟子的首创,与孟子同时的稷下学宫的不少学派都喜欢谈气。孟子曾游学于稷下学宫,很可能受到了这些学派的影响。但孟子养气,具有自己的特点。孟子特别强调气与义(道)的关系,认为养气必须“配义与道”,“是集义所生者”。这就是说,在心和气的关系上,心是基础,气是表现,心是主根,气是枝叶。这样养出来的气才是“浩然之气”,才至大至刚,可以塞于天地之间。孟子为此批评告子,说他“未尝知义”。因为如果按告子所说,把义看作外在的,那么气也就没有了心的基础。
由此,孟子批评了当时两种不好的做法:
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孟子》3.2)
首先,以为养气没有用处而不去做,孟子批评这种人是种庄稼而不锄草的懒汉;其次,养气不是“集义而生”,而是人为助长,孟子批评这种人是拔苗助长的蠢人。虽然孟子两方面都讲到了,但主要还是反对后一种情况,感叹“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也就是说,当时养气的人并不少,但很多并无内心的根基。孟子培养浩然之气的特点,是强调养气既要有内在的根据,即“配义与道”,又要有正确的途径,即“集义所生”,自然生长。“配义与道”和“集义所生”加起来,都离不开存心养性。存心养性做好了,养气就有了基础,气就会自然生长,培养出来的就是浩然之气;反之,养气就没有基础,人为助长只能有害无益,培养出来的也只能是“暴于气”之气。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孟子性善论研究(再修订版)》,杨泽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2月
《孟子通释》,李景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1月
《孟子新注新譯》,杨逢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4月
《孟子译注(简体字本)》,杨伯峻译注,2008年12月
《孟子(中华经典藏书)》,万丽华 蓝旭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