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六,外面大雨滂沱,不宜外出,适合在窗前听雨读书。我在女儿买的新书里找了一本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并不厚,一上午的时间就读完了。小说作者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作者“我”以听众的身份倾听主人公福贵以“我”的身份来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福贵的一生是磨难接踵而至的一生,出生时是家有一百多亩地的少爷,年老时本该成为父亲一样受人尊敬的老爷,命运却让他拥有了和老牛一样黝黑的脊背,成了一名耕作的老农,他的亲人相继去世,经历坎坷的福贵到了老年,只有老牛“福贵”相伴。
读小说之始,跟随搜集民间歌谣的作者第一次见到福贵时,福贵正在田里开导那头走不动的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当老牛忘掉疲倦继续往前走时,又能听到福贵唱出的俏皮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当老牛放慢脚步时,他又开始吆喝安慰老牛“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让牛感觉不只自己在耕田。如果不听他讲述过去的事,这样的画面给我的感觉是,福贵就是一个顽皮有趣的乐观老农,就是一个爱和畜生讲道理的普通老农。
再听福贵讲述自己的故事,发现年轻时的福贵简直就是一个顽劣的败家子,一个整天游手好闲只知道在外吃喝嫖赌的浪荡汉,一个对长辈不尊不敬的不孝子,一个对儿女不闻不问的撒手爹,一个对妻子无情无义的伪丈夫。当他欠下巨额赌债,那个他眼中将两百多亩地折腾得只剩一百多亩的败家父亲,将全部家产换来三担铜钱给他还债,当挑铜钱的扁担磨破他那从来不扛责任的肩膀,当父亲因此倒下不再起来,当那被他弄得颜面尽失的岳父用轿子抬走身怀六甲的妻子,他才开始醒悟,才开始恨自己,住在茅草屋里的他从赢取了他老屋和田地的龙二手里租了五亩地,穿上以前不习惯的粗布衫开始劳作,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成了一个和他原来家里仆人长根一样的佃户。
中年时期的福贵是顽强的,为了给母亲治病在去县城请医生的途中被抓了壮丁,在枪林弹雨中担惊受怕,挨饿挨打,为了再见到亲人他被解放军俘虏后决定不再参与打仗,在战争中幸存的他在解放军那里领了盘缠踏上归途,获得了自由的他回到家却发现已经失去了母亲,女儿也不幸因病变成了哑巴。为了儿子读书,生活的困窘曾经让他把女儿凤霞送给人家,当女儿两次逃回家后他再也没有送走她,他总是牢记母亲说的“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曾经想像祖辈一样,把鸡养成鹅,把鹅养成羊,把羊养成牛。然而时代的变迁不但没有改变他家穷的现状,还一个又一个的带走了他的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福贵的命,看过小说的人肯定都会说是“苦”,但福贵总能体会到生命里的甜。土改时,赢了他房产和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战友老全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死在什么地方,他能活着回家和亲人团聚,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能遇到不计前嫌,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能拥有一双懂事善良的儿女,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他总是提醒自己,要好好活着,也一直在努力的好好活。
福贵的外孙苦根总盼望着福贵能有钱买牛,却没有能等到这一天的到来就被豆子撑死了。福贵也原本没有打算买头老牛,可当他路过屠宰场,看到那头即将被屠宰的老牛流泪时,他在哄笑声中买下了这头大家认为活不了两年的老牛,给了老牛生的机会,他给牛取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名字“福贵”,大家奇怪他和老牛一直好好的活着,都说他和老牛像,戏称他们是“两个老不死。”福贵每次干活喜欢和老牛念叨自己的家人,就像他们不曾离开,:“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他说给老牛听,也说给自己听。
当福贵和老牛在作者的眼中渐渐远去,风中又飘来老人沙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唱:“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当和尚。”这分明唱的就是他自己啊。这个如老牛般活着的福贵,他能如此平静而精彩的讲述自己,看到自己生长的状态,他是与众不同的。正如作者所说,他和那些擦去眼泪如同掸去身上的稻草一样的其他农村老人是不一样的,是一个特别的老人。
苦命的福贵如老牛般顽强的活着,我们更应好好活,简单平常点无所谓,也许这样日子会过得更踏实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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