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说,因为你的朋友变成了疯子,所以即使你先前借了他的武器,现在也不应该再还给他,这个说法的隐含之义是:
第一,私有产权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可以根据某些更高的理由来侵犯私有产权,这些更高的理由都是哪一些?我们今天暂时不讨论它。
第二,之所以不能把武器还给疯子,是因为疯子不知道哪种行为最符合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哪种行为会伤害别人的利益。
我想进一步追问的是,我们可以把这里的“疯子”替换成“常人”吗?换言之,常人是不是知道哪种行为最符合自己的利益?常人会不会常常因为认知上的错误,而做出违背自身利益或者伤害别人利益的行为呢?
如果有人反驳说,从“疯子”到“常人”,这样的过渡太快了,不合理!那就请你来读读施特劳斯主编的《政治哲学史》中的这句话:“如果严格地做一个判断,我们不得不说很少有人能明智地利用其财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由主义者却相信:“没有人能够像利益者个人那样了解他自身的利益。”
好了,现在问题来了,哪一个命题更加符合事实?如果我们接受前一个判断,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必须要接受家长制和威权制的安排,说的更像人话一些,就是让那些更懂得我们利益的人来帮助照顾我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