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越多就会越痛苦吗?
材料围绕“选择越多就越痛苦”展开论述,但论证过程存在诸多缺陷导致论证无效。以下将分条指出。
首先,事物多不等于选择多。主体在实际生活中做选择时,经常会受到经济条件、法律制度、认知水平等条件的制约,可选择的范围常常是有限的,并非作者所认为的无穷。同时,在知足常乐这一成语中,知足是常乐的充分条件,而非作者所误解的必要条件。
再者,不敢苟同选择越多烦恼和痛苦就越多。实际上,即使面临的选择很多,我们还是经常会通过排除掉同类非必要的选项,提高效率从而更快做出选择。况且,做出选择不一定会快乐,不做出选择也不一定会痛苦,选择多和痛苦之间没有必然关联。
其次,飞机晚点导致痛苦和后悔是因为选择多吗?未必。有无其他交通方式并不会改变飞机晚点这一现实,假设只有飞机这一种交通方式,难道晚点后就不会感到痛苦了吗?后悔的原因可能是没有选择早一点的航班,也可能是没有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并不一定是因为选择太多。
最后,不能简单地认为“盈利少”是由于“可选购的股票太多”。须知,股票种类多不一定亏损,股票种类少不一定盈利。股民若想在股票市场上盈利,不仅需要有相关金融知识的储备,股票市场行情稳定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单凭股票种类的多少是无法决定盈利大小的。
综上所述,该论证不具备有效性。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面对多种选择,无论选择多少,在做出选择时都应该理性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