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男娶女嫁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另一个意思指结婚男女双方的父母。《说文》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婚是女方的父母,姻是男方的父母。(也有人认为婚、姻仅指结婚双方的父亲,不包含母亲。)“约为婚姻”的意思就是“结为儿女亲家”。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姪(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姪娣相从,这统称为“媵(yìng)”。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bì)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见《齐风·南山》《豳风·伐柯》。后者少一个“之”字。)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jǐn)而酳(yǐn)”。(以一瓠〈hù〉分为两瓢谓之卺,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