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参加冰冰老师组织的共读活动。之前听说张爱玲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但是从来没有读过。这次共读完之后感觉非常的压抑,直觉反应是男性怎么都这样呢?为什么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本文的男主振保,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张爱玲不愧是大作家,写道:他做人做的十分心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他一直是周围人的榜样,过着对的生活。
出洋学习期间,他和玫瑰谈恋爱,临走前的那晚,他们在车里,玫瑰紧紧掉在他镜像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的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钱在他身上,振宝心里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可是......这绝对不行的,玫瑰到底是个正经人,这种事不是他做的,玫瑰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自己的主人。后来他对他自己那晚上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是他心里是懊悔的。
工作后他和红玫瑰娇蕊火热地相处着,但是他认为不能选择有夫之妇。相反娇蕊非常的大胆,没有和振保商量就主动给她的丈夫写信。和丈夫离婚,选择和振保在一起,她自信地认为只要她选择了,振保是不会不答应的。娇蕊从小的生活环境以及她在成长中和男人的相处,从来没有碰过钉子,所以这一次她也是非常的自信与大胆。但是从振保和她一起看电影碰见艾许太太 振保的表现,已经为后文娇蕊不可能和振保走到一起做了铺垫。振保当天晚上睡在娇蕊的床上也想了很多。他要一贯的向前向上。第一先把职业上的地位提高,有了地位之后,他要做一点有益社会的事,比如说办一贯贫寒子弟的工科专门学校,或是在故乡的江湾弄个模范的布厂,究竟怎样,还是有点渺茫,但已经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只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娇蕊轻轻的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娇蕊这时候想以后一定会和振保好好的,改过自新。珍宝贫寒子弟出身的他内心有很多的挣扎,他的前途不同于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这是好不容易的呀。读到这里感觉这篇文章里的每一个人物也像路遥的《平凡世界》里的人物一样,并不是说哪一个人让人觉得他的生活如此的顺遂圆满。由小说到现实,想到没有哪个人的人生全都是顺遂圆满的,虽不圆满,他们都活得很饱满,有对现实生活的无奈,有尽兴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