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基层发展的顽瘴痼疾,不仅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影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遵循,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去。
精文减会,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文件冗长、会议频繁,不仅占用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让基层工作陷入了“文山会海”的困境。《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要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这是对基层减负的直接回应。基层党委需严格执行文件数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提升文件质量,坚持“短实新”文风,让文件更加精炼、实用,多举并措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抓落实、促发展。
规范督查,让基层工作“有的放矢”
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但过多的督查检查考核却让基层工作陷入了“应付检查”的怪圈。一些地方和部门动辄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甚至以调研之名行督查之实,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苦不堪言。《若干规定》对督查检查考核进行了严格规范,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让基层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通过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实绩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让基层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明晰权责,让基层治理“权责对等”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但权责不对等却让基层治理陷入了“小马拉大车”的困境。一些地方和部门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下压,却不给基层相应的权力和资源,导致基层干部“有心无力”、难以作为。《若干规定》对规范借调干部、规范基层权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基层干部应认真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基层的权力和资源,让基层治理更加有力、有序。通过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和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明确基层的职责和权限,防止工作任务和责任的无序下压和转嫁。
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以《若干规定》为指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