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天地,总阴阳,别气化,定灾祥。
“帝曰:善。火热复,恶寒发热,有如疟状,或一日发,或间数日发,其故何也?”
黄帝曰:善哉,夫子论治病内外之法也!然病又有始而大热,继且恶寒,终复发热,状有同于疟证者,或一日一发,或间数日而一发,其故何也?
“岐伯曰:胜复之气,会遇之时,有多少也。阴气多而阳气少,则其发日远;阳气多而阴气少,则其发日近。此胜复相薄,盛衰之节,疟亦同法。”
岐伯对曰:一阴一阳之气,即人身一卫一荣之气也,有一胜必有一复,胜复之气。不无会遇,会遇则争,争则寒热作已。然而会遇之时,气有多少,如阴气多而阳气少,则阴性静专,其发之日必远;若阳气多而阴气少,则阳性剽悍,其发之日必近。此乃阴阳胜复两相激薄,有盛有衰之节制也。至于治法,亦与疟同。
“帝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
黄帝曰:本论中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乃方士所不能废之绳墨,而更易其道者也。究之有病热者,以寒治之,而热病仍在;有病寒者,以热治之,而寒病仍在。且不独寒热二者之病皆在,而新病反为之复起,治之又当奈何?
“岐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岐伯对曰:人有五脏,肾属水为阴,若诸寒之而仍热者,则当取之阴经,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者,是也。心属火为阳,诸热之而寒仍在者,则当取之阳经,所谓抑火之源,以消阴翳者,是也。古所谓求其本经之属者,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