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作为仲裁员,原计划审理七个案件,七个案件是同一个申请人,都是租赁合同案件。
上午开始第一个,简单了解情况后,我开始了艰苦的调解。到最后,所有的调解要点写完了,申请人的律师突然说,我们租金算的不对,还差两个季度没有算进去。这下子可是打乱了我的所有计划和步骤,真的搞得我有些恼火,但也没办法。她说:她需要时间重新让公司财务算一下到底少算了多少。我看看11点马上就到,说,那这个案件延期吧,另定时间开庭吧,我们现在开下一个。
第二个开始,申请人的律师准备的证据只有一份,自己在那里举证,仲裁员这里没有,对方那里没有。
我问她:你还有没有证据,给我一份给对方一份?她说:没有了,只有一份。我说:你给我看一份,你自己看原件。她说:没带原件。你那里有一份,是我们立案的时候就给过了。
我问:你立案的时候交的证据与你现在的证据一样吗?她说:不一样。我问:那我该怎么看?她说:我就增加了两份。我问:你一共几份证据?她说:我一共四份。我说:好吧,你继续举证。
你说,你作为仲裁员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