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的观念包含两个截然不同的思想。
第一,结果可以来自感官无法感知但精神可以想象的原因;
第二,精神可以调用并应用这些原因。人们可以通过接触不可见来获取力量掌控可见。
魔法的力量对于人类是真正强大的,但对于自然的其他存在并非如此。这一点在每一个社会都反复重现。无论有多少人失望,也无法改变这一点。魔法不起作用,至少目前还是如此。尽管魔法师一次一次地失败,但他们仍然激发希望、引起恐惧并得到尊重和奖励。
历史学家们经过仔细研究,有时会认可这样一种理论:巫术是一种社会机制,是边缘群体在司法不公或求法无门时自我赋权的一种方法。由于认识到巫术是一种妄想,有学者更致力于研究被指控为女巫的人遭受的迫害,认为这是一种消除社会中不受欢迎的个体的手段——这又一次说明当时缺乏有力的法庭和法律来解决邻里间的所有纠纷。现代西方早期巫术的迫害在各地的分布情况支持了这样一种解释:在新教地区迫害非常强烈,但在西班牙则相对较少。在西班牙,当穷人或自利的控诉者想对其厌恶的邻居、主人、亲戚或对手进行无理取闹式控诉,而正当法庭不予受理时,宗教裁判所为他们提供了另一种廉价的解决方式。在司法机构不足以解决社会紧张局势的地方,对巫术的迫害确实剧增。然而,从起源来看,将巫术解释为魔法观念完美而合理的产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从最普遍的层面来理解,巫术作为一个人通过超自然手段造成伤害的能力,在所有社会中都可以找到人们相信其存在的证据——这一事实说明其源头很可能远在历史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