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素质是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重要因素,组织依据内部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素质来确定集权与分权的范围。如果组织中管理人员专业水平高,知识全面,经验丰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管理的权力就可以较多的下放,反之,则权力应较集中。
集权是指决策权在组织系统中较高层次的一定程度的集中;与此相对应,分权是指决策权在组织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的一定程度的分散。集权和分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绝对的集权意味着组织中的全部权力集中在一个主管手中,组织活动的所有决策的均由主管作出,主管直接面对所有的实施执行者,没有任何中间管理人员,没有任何中层管理机构。这在现代社会组织中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绝对的分权则意味着全部权力分散在各个管理部门,甚至分散在各个执行、操作者手中,没有任何集中的权力,因此主管的职位显然是多余的,一个统一的组织也不复存在。所以,在现实社会中的组织,可能是集权的成分多一点,也能是分权的成分多一点。
我们需要研究的,不是应该集权还是分权,而是哪些权力宜于集中,哪些权力宜分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集权的成分应多一点,何时又需要较多的分权。
集权最重要的是核心领导机构要掌握最高决策权,领导下发命令,而下级的执行方式则可交由下级自己发挥,视各方具体情况而定,给予下级一定的自由权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这就是集权与分权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