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单位有自身的难处,有建筑的能力,并不见得就有工程,就有活干。
我的同学以前是单位工人,小组长,以后开始包工程,当老板。
一位是筑炉工,一位是瓦工,两个人就成了正,副老板。
一位擅长实干,他自小就练过拳脚,当成瓦工了,一种江湖大侠的气质犹在,爱抱打不平,所以,他当小组长还是大家对他讲友谊的结果。
另一位擅长动脑筋,搞计算,处理人事关系,当时建筑单位领导也有打算,招标时使用单位的名义,用人时,单位内的员工随便请,公司要求交3%的管理费。
两位同学,到了礼县,我与他俩相处了一段时间,他俩包活的原则是不包私人的活,垫资多的项目也不包。
他俩在北京,河南,内蒙等地都干过,春节前,江西的工友要结清工钱,一时钱不到位,就到处借款。
曾让我也伸手,有一段路,让我组织人干,只交出管理费,我就有了用车,用人的权利。
好在我胆小,从不做钱生钱的美梦,也就拒绝了。
饭桌上有我,礼县的几栋家属楼有他俩,后来就没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