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著(三)

汉代选举制度

1.秦汉以后的政府,既非贵族政府,也非军人政府,又非商人政府,而是士人政府。

2.汉朝有太学,其中的学生经过考试后分两等 ,甲科出身为“郎”,乙科出身为“吏”。郎官入宫侍奉,政府用人时,可从中挑选人才派发,有机会成为地方长官。汉武帝之前,郎官往往由二千石官的子侄担任,所以仕途往往被同样是官僚的贵族所垄断,而有了太学考试后,郎官中便有了不是贵族的有智之士。吏是地方长官的掾属,必须由本地人担任,也就是说,一个陕西籍的学生在太学考了乙等后,会被分回陕西做地方长官的掾属。

3.汉代的“乡举里选”有三种模式:

第一,不定期举贤良。朝廷遇到饥荒、瘟疫、水灾或是新皇即位一类的事情时,可能会临时要求中央及地方官员向自己推荐有才能的人,而后进行策问,从中选取可用之人。

第二,特殊选举。比如朝廷要派人出使西域,需要懂外语的特殊人才,那么会下诏征求,此时所有的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来应选。

第三,定期举孝廉。每郡每年需要向朝廷推荐一两个孝子廉吏,这些人不能像贤良一般较快获得好出身,而往往被安排做一个郎官。(所以,之前考了乙等做掾属的人,还有机会通过举孝廉,再次成为郎官)

4.后来郎署充斥,要待分发任用的人才尽多,于是就把无定期选举、特殊选举都无形搁下,仕途只有孝廉察举的一条路。经由推举的孝廉到达中央后,又会经历一番考试,才算正式入仕,于是合有教育(入太学)、行政实习(做掾属)、选举(举孝廉)与考试的察举制度,就臻于完成了。这是当时入仕的正途,而由此组成的政府,既不是贵族政府,也不是军人政府,更不是商人政府,而是由读书人组成的士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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