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对赌
现在网上有些解释芬尼对赌的文章,其实就是将本文前面2章内容理解成了芬尼裂变式创业母公司与裂变新公司关于股权与收益权的调整分离,其实这不全面。
在芬尼裂变式创业的大框架下面,还有一个更大更刺激的对赌!
在裂变新企业开始运营起来后,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有没有一种可能:这家新裂变企业发展的异常顺利,300万元资金启动,1-2年内利润做到2000-3000万,这时候总经理会想什么?是不是就是顺理成章的进一步考虑这家新裂变企业的未来,是不是就要考虑融资上市的规划?可是这时候,金融投资方可能更看重的是裂变企业的创始人和他的执行团队,而不是他的母公司。那么,母公司就成为了裂变企业融资计划的障碍。
上面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对这种情况不理解的朋友可以再深入的思考思考。
出现这种情况后要如何解决呢?
在芬尼裂变新企业时,母公司和新裂变企业会有这样一份协议,假设新裂变企业年度利润每增加500万元,母公司的股份减少5个点,直到母公司所占的股份稀释到20%为止。
也就是说,母公司对裂变新企业的总经理和执行团队预留了企业全部股份的30%!
这一部分内容是绝大多数朋友都不知道的,但是这样的设置是不是很刺激,是不是大大激发了新裂变企业创始人和团队的激情!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占股而不控股,现在的小米生态链也是近乎这样的模式。
第六章的股权与收益权的调整分离,加上第七章的对赌,这两章内容基本上解决了新裂变企业创始人和团队的短期动力与长期动力问题。
1、在初始阶段,通过股权与收益权分离进行调整;
2、在中、长期,通过母公司与裂变企业的对赌,让新企业拥有更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