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交警大队警官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签字后,离开交警大队,等待司机大姐打电话报车险,然后我去4S店定损,修车。
一星期过去了,电话接了无数个,但一个都不是司机大姐的。
难道她忘记了?
她不会不认账了吧?
应该不会的,字都签了,咋会不认账呢?
……
算了,别瞎猜了,主动打电话过去不就知道了吗?
于是我拨通了大姐电话,
大姐说:我没时间,你自己去修车吧,然后把检修定损的视频发我,我给保险公司。
出经历此事,心想大姐不去就不去吧,反正后面的事都由保险公司处理,也没必要硬拉着大姐过去。
到4S店后,有经验的人告诉我,这样不合适,最起码也要让保险公司与4S店对接上,避免打开检修后大家都不认账。
大姐终于把保险公司电话给到我,我让4S店与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的人对接后,将视频发给了保险公司,也定损了,并告知保险公司修理费用。
一星期过去了,我以为汽车已经修好,于是周末休息,我拨通了4S维修师傅电话,谁知还未处理,称,保险公司与司机大姐联系,告知修理费用,大姐不同意。
大姐认为汽车撞的不严重,修理费用定的太高。大姐只同意动用她的交强险,不同意动用她的商业险。
保险公司给出另一方案,修理费一部分由保险公司出,走她的交强险(满足她的要求)。另一部分费用由大姐直接支付。
大姐也不同意,一口咬定修理费太高,车撞的不严重。
保险公司的人让我再等等,他再沟通一下,实在不行走代位。
又一星期过去了,我追问结果。
保险公司人说:我没办法了,她就是不同意,你走代位吧。
什么是代位?我问道
就是你先报你自己的保险,然后由你的保险公司向司机大姐的保险公司追偿。保险公司人解释道。
我继续问道:那这次报险,影响我明年保费吗。
保险公司人解释道:不会的,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很明确,你没有责任,所以不会影响你明年保费的。
好吧,那这事也好办,因为我入的车险也是你们公司。我打个报险电话,你们公司同事之间自己沟通处理吧。
于是我打了报险电话、继续将车留在4S店,
又又一星期过去了,我到4S店交修理费、取车。
拿着交费发票和各种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办公大厅,办理代位赔偿手续。
又又又一星期过去了,我先垫付的修理费到账。
此事终于结束。
历经一个多月,浪费了时间,占用了精力,影响了心情,看清了人的丑恶。
吃一堑长一智,愿司机朋友们开车一路平安,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