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 子路篇》(13/100)

      我发现读《论语》不仅可以给自己赋能,还能改善自己的精神面貌,实在是意外收货。刚开始前几天每天晚上都读到十一点半多,躺到床上都十二点了,连续七天下来,自己上火了,鼻子出血了,我不得已调整时间段。等到第二天调整后,火气就不见了,发现自己不仅瘦了,还挺精神。直到我看到群里老丁老师说,他最近公司有项目,有点忙,每天晚上都到一点才睡觉(原来这个学霸更牛,我不是最晚睡的,哈哈哈),第二天也早早就起了,他反而觉得自己很精神,还瘦了。我又忍不住要赞叹一番了,真是奇书,真可以“修身养性”啊!言归正传,来分享一下今天的收货。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身,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跟孔子夸赞说:“我们这儿有一个特别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他大义灭亲指证了父亲。”  孔子抢白他说:“我们那儿正直的标准和您这儿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 

    这一个小故事,却是人类的宏大命题,和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律准则。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我自己很困惑,相信有一部分人也和我一样不太清楚。何为正义?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这个问题不仅涉及何为正义、何为正直、何为道德,还是一个司法问题:  父亲犯罪,儿子知情,儿子到底该替父亲隐瞒,还是应该举报父亲?如果他隐瞒,他有没有罪?在中国古代,儿子有权替父亲隐瞒,如果儿子举报父亲,反而是有罪的,这一法律精神一直执行到民国。新中国成立后,宣传大义灭亲,亲亲相隐作为“封建糟粕”被废除。一直到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修订,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重新承认了亲亲相隐的权利。亲亲相隐不仅是儒家的价值观、中国的价值观,也是普世价值观。唐律对亲亲相隐做了具体规定,内容主要有三点:  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 控告相隐的亲属,要处刑;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今天也是一样的,父亲如果在飞机上放了一颗炸弹,不能亲亲相隐。或者父亲强奸女儿,不能亲亲相隐。

  凡事要符合基本人情和寻常道理。如果一个人,像我们经常看见宣传的,他自己家里生活他不管,所有钱拿去捐给别人,这不是圣人,而是圣人深恶痛绝的。圣人强调天理人情,强调道不选人,强调自然之序。就像很多男人在外三妻四妾,小三满天飞,自己家的老婆却不问不顾,只顾外面场面如何,这种人是深恶痛绝的。我相信儒雅的商人若看到你这一面,生意也别想做了。我们都不是圣人,做好平凡的事就好。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是做好了日用常行的寻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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