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衡阳,河北张家口,广东肇庆等地率先明确,当地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多地官宣取消公摊,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如河北张家口市政府官网发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12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此举被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公摊面积缘起
公摊面积起源于香港,香港的房地产商为了扩大购买群体,将整栋楼分层、分套出售,公共区域的费用也开始分摊给各个买家,由此产生公摊面积的概念。
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摊面积的规定最早出现在1995年底,主要规定在住建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该规则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为公摊面积的计算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公摊缘何取消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房地产开发商面积与介价格问题的争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物业管理费频频发生纠纷,对于购房者而言,需要为公摊面积支付高额额外费用,且这笔费用的计算方式并不透明。因此多年来,公摊面积饱受争议。为了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取消公摊,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同时也可倒逼开发商打造高品质住房,可视为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阶段后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公摊取消会带来哪些利好
各地陆续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调整变化,但是取消公摊谁是受益者呢?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优化公摊面积,提高得房率,对于新购房者有诸多利好。还有一个后续问题,就是按套内面积购房,物业费收取是否会发生改变?公摊面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计算和存在更合理?
12月21日,央视客户端就“按套内面积购房,物业费收取是否发生改变?”回应关切。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说:目前,各城市现行的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中都规定基于建筑面积来缴纳或者预缴物业费。因此,在各城市政府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前,物业费的收取方式不会发生改变。即使购房时采用套内建筑面积来计价,物业费也很有可能仍会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北方地区的采暖费也是类似的情况。在我国城市以多高层集合式住宅为主的情况下,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公摊面积,是住宅建筑正常发挥功能所必需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高品质居住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公摊面积简单取消了之并不可行。但是,这种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仍然反映了购房者希望公摊面积更透明、更合理的强烈需求,这是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尤其是规划部门可以也应该努力去满足的。
另外专家表示,无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其本质只是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对房价的影响整体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即所谓的“零公摊”计价),带来的直接效应是提升购房者的“得房率”。这种方式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房屋的实际价格,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符合“所购即所得”和“一分价钱一分货”的明白消费理念,能够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专家还表示,各地在实施“取消公摊”时,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推进,持续稳定房地产市场,并可结合交房即交证、现房和精装修交付等模式,以更好地提升购房者的幸福感,促进购房品质的有序提升。同时,虽然按套内面积计价让房价更加透明,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价一定会下降,房价单价可能会有所变化,而总价是否会降低、开发商是否愿意让利等,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然而,不管是否取消公摊,是否改革能顺利推进,取消公摊后,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更加透明,消费者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购买的房产具体包含哪些部分,使得房屋价格更加合理,减少因公摊面积计算带来的复杂性和争议,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房屋,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较低的房价也可能会吸引更多的购房者进入市场,从而刺激房地产销售和开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使用的公共面积来收取物业费,避免因公摊面积不准确而产生的纠纷。开发商可能会因为追求更高的实用面积而减少过度建设的公共设施,从而可能导致居住环境的改善。取消公摊也会促使房地产行业向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总体来讲,取消公摊面积也可能带来一些挑战,比如需要重新评估和调整现有的房屋价值、税收政策、物业管理费用等,以及如何处理已经存在的带有公摊面积的房产等问题。因此,这一政策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配合相应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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