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当“回乡知青”的日子(交友篇)
在当回乡知青的艰难日子里,孤独、苦闷、无助的我,有时会向南步行300多米,找同样孤独并且独居的邓同曾先生聊天,我们因此结下忘年之交、莫逆之交,成为终生好友。
邓先生出生于镇上的豪门,曾祖父曾做过清王朝的山东粮道,祖父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他父亲留给他的财产中的一项,是镇南的70亩土地。这些土地,“土改”后自然分给了农民,后来又先后归了“合作社”、“人民公社”。邓先生早年毕业于南通中学高中部,有很好的文化功底,熟悉中学层次的数学与外语,熟悉文学与历史,并且有很好的书法与绘画基础,还会说地道的普通话与上海话。解放前,他曾凭借一手漂亮的毛笔小楷,在国民党上海机场的人才招聘中脱颖而出,在上海机场担任文职。解放后不久,他响应政府的号召,报名参加了志愿军,赴朝鲜参战。
令他终生悔恨的是,他在朝鲜战场犯下大错:在登记烈士遗物时,他私藏了烈士遗物金戒指,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后在军方的劳改农场服刑。再后来,他被遣送回原籍,接受劳动改造。
大概是在军方劳改农场服刑时,他初步学会了果树种植,获得果树栽培特长;由于文化底子好,脑子聪明,回家乡后,他又进一步自学果树种植,最终成了远近闻名的果树栽培专家。
他后来的主要贡献是:其一,在家乡首先试种苹果树、梨树与优良品种的桃树,不仅用实验验证了在南通地区种植苹果树、梨树、优良品种桃树的可能性,而且为生产队的桃树种植事业与经济成就作出了杰出贡献。邓先生大半生的实验与实践告诉我们:限于气候与土壤条件,南通地区并不适合种植苹果;种植梨树能够获得成功,但具有一定难度;最适合的,是借助嫁接手段,在原土桃基础上,种植新品种桃树。其二,将自己的遗体赠送给南通大学医学院,供医学解剖使用。
我是在生产队的批判会上认识邓先生的。当时,他是批判对象,身份自然是“历史反革命”。其实众多干部、群众对他的印象并不坏。我父亲也从不反对我与他交往,并且尊称他为“邓先生”。我当上大队民兵营副营长后,上级要求逐步给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帽。由于我了解他的性格与品行,加上退伍军人出生的民兵营长薛志成先生不仅是邓的同队社员,而且对他有不错的印象,我俩经过商量,并征求了一些群众的意见,报经上级批准,摘了他的“历史反革命”帽子,使他成为普通的社员。他也因此成为最早的“摘帽人”。
邓先生比我大30岁左右,他因此称我们之间的交往为“忘年之交”。我常在晚间去他那儿聊天,聊到半夜是常有的事。
我们谈得最多的,一是鲁迅与鲁迅作品,二是“大染缸”般的社会,三是果树种植。那时,我们俩曾分别购买过不少鲁迅作品小册子。后来他将自己购买的所有鲁迅作品分册,全部赠送给我。但是先生始终为未读过鲁迅与许广平的书信集《两地书》而遗憾。后来我在如皋师范读书时,设法将《鲁迅全集》中含有《两地书》的分册借出,邮寄给他。先生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他曾告诉我,由于担心弄脏图书,他是戴着白手套阅读《两地书》的。
我在华东师大读书期间,还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帮他找到了失散30年的亲生儿子(先生曾对我说过他恋爱、结婚方面的传奇般的经历与离婚经过;前妻高斐出生于马塘镇的一个中医之家,后改嫁一军队高干,退休前在吉林大学工作)。
在以后的20多年中,我每次回家乡,都会去拜访他。
在我当“回乡知青”的日子里,我俩曾有不少诗词唱和。下面的绝句,是我写给他的赠诗之一:
赠东皋浪子
欣逢知己话无垠,路到弯处始相亲。
章邹浪中共祸福,同迎树上挂果星。
这首诗写于1974年6月20日。
需要解释的是:“东皋浪子”,是先生的笔名。“弯处”,指拐弯的地方,指我的人生转折点。“章邹”指章太炎、邹容,他俩与我俩的一样,是忘年友。“同迎”指邓先生与我,也有“共同迎接”意。邓先生名中有“同”字,我那时曾一度将自己姓名改为“季迎泉”。“同迎树上挂果星树”,是个双关语:一指在果树种植事业方面取得佳绩。先生专门从事果树种植,而我当时已担任大队农技员,自然要关心各生产队的果树种植。二指让我俩的友谊之树结出果实。
下面是先生的和诗:
辱承相交竟忘年,自惭朽木并非谦。
但愿生公常说法,虽如顽石能点头。
不惜夕阳近黄昏,欣逢朝晖振精神。
深望田园输大志,定追步伐献余生。
在先生逝世前一年多,我去看望他时,发现他孤零零地昏睡在床上,并且已多日未进食。我把他扶起来,用热水擦洗他的身体,然后用奶粉为他泡了一杯牛奶。将他从死神那里拉回后,我又找到队办企业的一位掌有实权的负责人(我过去的学生),请她安排人将先生送到医院,并派人进行专职护理。约10年前,先生谢世,人们遵其遗嘱,将其遗体运送至南通大学医学院,供解剖之用。对此,《南通日报》曾有一篇较长篇幅的报道。我读到这一报道后,才知道先生已谢世。
可以说,与邓先生的交往,卓有成效地充实了我的“回乡知青”生涯,冲淡了我的失落感与内心的苦闷。在与他的交往中,我明白了许多人生方面的道理,了解了许多本地与外地的人文掌故,学到了一些在其他地方难以学到的知识。
写于2017年12月
校定于2021年9月5日
再改于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