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对另一主体的支配(二)
四,把握的主体因素和对主体意识的要求
支配的主体因素包括主体的能力、自己的心理品质、气质和性格或心理倾向的特点、精神或心理性的其它因素、身体或生理性的因素,具有相对的不变性,有些主体因素有时会发生临时性的变化。
1,支配的主体能力即所谓的领导或管理的能力。此类把握能力分为三种:智力、情商能力和意志力,以情商能力为主。能力包括适于进行领导或管理的心理素质,包括将认知、情商、意志付诸行动的能力。
这种能力的性质是与合作类似的“三合一”。
这种能力的性质还是因应能动性。
智力即认知能力,是在支配方面感知和判断的能力。其可能有、从理性的角度讲应当有的性质是对对方心理的利用能动性。
情商能力:是表达、控制或调节情绪情感并进而影响、感染或打动对方的能力。
意志力总的性质是自主性、被限制性或强制性或感化性、责任性和意志主动性。
自主性:主体在进行支配时,是出于自己的认知和责任感,不是被他人代替的,这种情况下的意志是自主的,相反就是不自主的。
被限制性、强制性或感化性:在主体对另一主体的支配中,主体的意志可能被道德或法律的规则所限制,这就是被限制性;主体的意志可以以胁迫性的手段强制对方,这就是强制性;主体的意志可以运用感化的手段使对方服从,这就是感化性。
感化性的意志力与情商能力的区别:前者的表面上虽也是情绪情感,但实质上是意志力的作用;后者在表面上和实质上都是情绪情感的作用。
责任性:意志在作出决定或选择后,还要负责组织认知、情商及其它主体因素;在行动有了结果以后,还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两种性质都是责任性。
意志主动性:在主体对另一主体的支配中,把握主体的意志是主动的。
意志力是把握的实施者,是把握的真正主体;是意志力在运用认知能力和情商能力。
2,心理品质是平素保持的、就事而论的思想意识的特点。应当养成适合支配他人的心理品质,即那种对事务、业务或人员,在预判、预计、了解甚至熟悉的前提下进行掌握(俗谓“操心”)而又不是控制或操纵的心理状态。心理素质是遇到考试、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形时思想意识的特点。
气质是思想意识或行为方式显示在外部的特征。性格是一个人思想意识或行为方式经常性的特点。心理倾向是思想意识或行为方式的特点中那类倾向于相反的两端中某一端的特点。如内向,是在外向和内向中倾向于内向。
能力,气质、性格或心理倾向,这两类主体因素,通常,在一次把握中,甚至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的把握中是不会改变的,具有不变性。但又至少在理论上、在长时期的把握中是可以作出改变的,具有可变性,即可改进性。为了把握效果的需要,这些主体因素也应当作出改变或改进。因此,应当说这两类主体因素具有相对的不变性和可变性,意味着半选择性或半改进性。
3,精神或心理性的其它因素指除了能力、性格等以外的精神或心理性的主体因素,如思想观念、经历或见闻等,这一类的可变性最大,因此也称为主观因素。
4,主体条件指那些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常来说不会发生改变或变化的因素,如身高、长相之类。主体条件属身体或生理性的主体因素的一种。主体条件之外的主体因素与主体条件相比,总是多少会发生一些变化的,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某次的把握,因此,主体条件具有不变性,其它主体因素具有可变性。
身体或生理性主体因素还有那种在具体的把握活动时间内会发生改变或变化的因素,如消化过程,烟、茶、酒的刺激,这种因素也具有可变性。
主体条件的不变性意味着不可选择性,可变的身体或生理过程意味着半选择性或半改进性,其它主体因素的可变性意味着可改进性——可以进一步地改进或提高,主观因素具有自由选择性。
所有主体因素都构成把握的优缺点,即具有优劣性。
主体意识或主体因素既可能有主体优势性,也可能有主体局限性。
主体因素的广度、深度、持续强度或抓准关键、扬长避短等,构成主观努力程度。主观努力程度对把握效果也有很重要的影响。
除身体或生理性因素外的主体因素都是主体意识。
对主体意识的要求:
1,要认识到在实际(功利)方面进行支配的必要性和当然性,要认识到支配时道德性和审美性的必要性和当然性。
2,要发挥意志互动性、因应能动性、利用能动性及其它主体能动性。
3,要选择、改进或避免把握的各因素,包括外部条件。
4,针对主体因素的优缺点,扬长避短。
5,一般来说应当有主动性。
6,在必要时,应当发挥、保持或维护自己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