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组织结构是指公共部门的组织成员为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组织目标,在职责、职权等方面的分工、协作体系。直线职能制结构是在过往学习中涉及更多的一个体系,有着现今大部分公共部门所能利用并强化的优点,也可以尽可能在有限的缺点中去避免和减少带来的损失。
设计公共部门组织结构,需要考虑工作专门化、部门化、命令链、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集权与分权、正规化等6个关键要素。其中命令链是从组织高层延伸到基层的一条持续的职权线,界定了谁向谁报告工作,帮助下级向上级回答 “我遇到问题时向谁请示”或 “我对谁负责”等一类的问题。传统的组织理论认为,命令统一有助于保持权威链条的连续性,也就是说,一个人应该对一个主管,且只对一个主管直接负责。还有集权与分权,二者是相对的,组织不可能是彻底的集权,也不可能是彻底的分权。很少有组织在所有决策都集中于某一特定的高层管理团体时仍能有效地运行;同理,将所有决策权都授予底层员工的组织也不会是有效的。
编制管理是编制主管机关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科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明确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能确定、职责权限划分、人员编制配备及其运行程序制度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包括职能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编制管理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