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那盏纸糊的灯笼整整看了三天。
它是祖母咽气前亲手交给我的,说这是咱们家传了七代的“守魂灯”,灯芯燃着的时候,阎王殿的账本上就勾不走这家人的名字。我接过时灯笼纸已经泛黄,上面糊的不是宣纸,是一层薄得透光的皮。祖母说,那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每一代长媳咽气前,都要把自己掌心的皮揭下一块,补在灯上。
我没信。
第三天夜里,灯自己亮了。火苗不是橘红色,是惨白。白光照出灯笼纸上密密麻麻的字,蝇头小楷写满了七代人的名字。我的名字排在最后一行,后面跟着八个字:“欠皮一块,腊月十五还。”
那天是腊月初十。
我吓得把灯塞进柜子最深处。可当夜我梦见祖母,她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手心朝上摊开,掌心里没有皮,白花花的筋膜露在外面。她冲我笑,声音像是从枯井里传上来的:“皮不揭,魂不守。灯灭了,人就该去那边点名了。”
我再醒来时,右手掌心多了一道细线似的伤口。不疼,但皮能掀起来。
腊月十五,子时。
我被一股冷风从被窝里拽起来,赤脚走到堂屋。柜门自己开了,那盏灯端端正正摆在供桌上,火苗蹿得比人头还高。祖母的遗像在墙上慢慢变了表情——嘴角往上挑,眼眶里渗出血来。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伸向火苗。
掌心贴上去的瞬间没有灼痛,只有被剥离的感觉。我看见自己掌心的皮肤像褪手套一样整片脱落,露出下面嫩红的肉,一根根筋脉像蚯蚓一样蠕动。那块皮自己折成方块,贴到灯笼上,刚好补上最后一块空缺。
灯灭了。
黑暗里传来翻书的声音,哗啦哗啦,像是有人在厚厚的账本上翻找我的名字。翻到某一页时,声音停了。有人凑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记上了。”
天亮后我翻遍全家,找不到那盏灯。但右手掌心多了一层陌生的皮肤——纹理粗糙,带着老年斑。我摊开手掌对着光看,那些纹路拼出一行字:
“第十四任守灯人,皮已收讫。”
我认出这行字迹。它和灯笼纸上第七代人的笔迹一模一样。而那第七代守灯人的名字后面,写着死因:“皮不敷灯,魂魄无依。”
我盯着掌心,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我现在摸到的一切,都是通过别人的皮肤感知到的温度。
包括此刻我打字时,屏幕上的每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