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击、武卒和锐士
【按:原文刊于《首席人才官》2010年4月,这是当时的一篇专栏文章。】
有关秦国为何最终能统一六国的长篇宏论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寥寥几个字短短一篇小文也绝不可能清楚地展现那波诡云谲的历史真相。不过,撇开那纷繁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笔者宁愿聚焦于影响局部战争胜负的军事因素,因为军事战斗力毕竟是影响最终政治格局的关键因素。
《汉书·刑法志》对列国军队的战斗力有这样的记载:“ 齐愍以技击强, 魏惠以武卒奋, 秦昭以锐士胜。”技击、武卒和锐士分别是对齐、魏和秦国军队的称呼,它们在当时是战国七雄中最具战斗力的。这三支队军本身战斗力又有高下。在这方面最具权威的判断来自荀子,《荀子·议兵》中有所谓“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在这个连续的比较中,秦国锐士的战斗力最强。事实上,在战国后期,秦国锐士所向披靡,征服列强。
我们关心的是,战国最强大的三支军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距?
齐国军队强调个人的技击本领,甚至“齐庄公为勇爵”(《左传》)。所谓“技击术,系专事修炼实战搏杀之手法、腿法、步法、身法、功法、心法等技艺及其综合运用之法术。”我们可以把当时的技击术称为武术,它能够训练提升个体的单兵作战能力,加之山东又是武术之乡,于是,齐国士兵单个作战的能力很强。
但是这支由武术高手组成的军队整体作战能力却不高,荀子认为,技击“事小敌毳,则可偷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也就是说,齐国的部队是缺乏战斗精神的,基本上是以个体逞匹夫之勇来参战的,在真正的对手面前根本就溃不成军。
武卒是战国名将吴起训练的一支具有快速机动性的步兵。不同于以往的军队建设,吴起制定了严格的魏武卒选拔标准:士兵手执一支长戈、身上背着五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粮,总重约五十余斤,连续急行军一百里还能立即投入激战的士兵,才可以成为武卒并享受优厚待遇。
严格的选拔,不仅标准化了每个士兵的体力,也强化了每个士兵的团队意识和组织荣誉感。另外,在魏国的部队里,每个士兵都被编制在一个层级的单位内,每个单位有指挥官。严密的层级领导保证了指令的准确执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吴起本人不仅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优秀的领导者,他爱兵如子,最耳熟能详的故事就是吴起跪地亲自为士兵吸去伤口的脓液。在这样的领导者指挥下,团队作战在魏武卒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支快速反应部队横行天下,威震列国。可是,随着吴起的离去,魏武卒也就风光不在。
锐士是经过选拔训练有素的秦国步兵。秦国锐士的选拔几近苛刻:首先是每个锐士都必须要有优异的身体素质。秦国军事家司马错在吴起当年训练魏武卒的基础上又要求每个士兵必须增添全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和一面牛皮盾牌,总重更是在八十余斤。在更为强悍的身体素质基础上,秦锐士还要进行各种称为较武的比赛,例如步战较武、兵器较武等。
除了严格的挑选和训练,更关键的是,商鞅变法后政府颁布一系列政策奖励耕战,按军功给予爵位和田宅。“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商君书》:战法第十)秦国士兵很清楚,他个人以及他的家庭或者家族与他在战争的表现息息相关。可以说,秦国的军队是商鞅变法的产物,是在制度建设下充满激情,尤其是持续充满激情的一支部队。所以,即使商鞅死后,这支由体力和精神共同打造的军队依然能够高歌猛进。
由优秀领导者统帅的魏武卒可以击垮个体能力强但团队意识较差的齐技击,却无法抵挡由制度强力支持的技术全面又充满斗志的秦锐士。现在再想想荀夫子的逻辑,变换一下词语,大致可以是:个人技术不如整体团队,整体团队不如系统制度。
所以,脱离制度谈团队必定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