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与后得,巧办棘手之事
一般而言,不论办什么事其实都是对某种利益的追逐。而要在社会上获得某种利益,又必须保持一种相对稳定的利益平衡关系。就是说在利益问题上不能总一头热,一头沉,不能让对方一味地付出,而在付出之前或付出之后总还要有所得,这种获得当然不限于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感情上的。所以,正是基于世界上这样一种利益平衡关系,人们才有了欲取先予的办事方法。
这种办事方法的守则是:“欲取”的目标必须暂时隐藏不露,且在露之前投其所好,先给对方甜头尝尝,待对方尝得高兴了,再顺势把自己“欲取”的目标提出来。因为对方先尝到了甜头,不但心情好,而且还可能产生知恩图报的心理激发,在这种心理驱动下,很容易答应对方的办事请求。
在宗吾看来,有些事,对方完全有能力做到,但现在一时不能做到,或者不打算与你合作,此时若想说服对方,就需要用到“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办事技巧了。有家室的男人都知道自己的媳妇是怎样娶回来的。这与李宗吾的厚黑经有相似的道理:要把人家父母辛辛苦苦养了十几、二十几年的大姑娘娶为己有,哪个男人不先付出金钱和笑脸一大把呢?反过来说,就是通过先支出的那么点银子和笑脸,一个男人就有了一个一辈子相依相守的大活人,这可是世界上最合算的“买卖”!李宗吾要我们把这些经验推而广之,应用到说话办事方面,保证多赚少赔,甚至稳赚不赔也不是什么难事。
常言道:“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一旦接受了人家的好处,占了人家的便宜,再拒绝起人家的办事请求来,就不那么好意思开口了。中国人重人情,讲面子,“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聪明人运用这一方法,几乎百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