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根据时和势的变化,在一系列重要会议和场合,在各地考察调研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就高质量发展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深入系统阐释。
以“新发展理念”设为“核心”,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也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是发展质量不高的表现;经济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上升不是线性的,量积累到一定阶段,必须转向质的提升,我国经济发展也要遵循这一规律;我们要重视量的发展,但更要重视解决质的问题,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
以“新质生产力”为“重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
以“人民幸福安康”为“靶心”,为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好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