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赵永军,这是我的“每天写一篇”文章、为自己赋能的第182篇。
《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第36篇: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对这则论语的争议也不小。
我们先看朱熹的注解——当仁,以仁为己任也。虽师亦无所逊,言当勇往而必为也。盖仁者,人所自有而自为之,非有争也,何逊之有?程子曰:“为仁在己,无所与逊。若善名为外,则不可不逊。”
杨伯峻先生的注解——【译文】孔子说:“面临着仁德,就是老师,也不同他谦让。”
李里先生注解——孔子说,做仁德的事情,哪怕是对老师也不必谦让。
李泽厚先生在《论语今读》中注解——如果追求仁,对老师也不必谦让。
钱穆先生对此有不同解释——先生说:“若遇行仁之事,在己即当率先向前,莫让给众人为之。”
南怀瑾先生的注解也有意思——先解释文字:当仁义所在的地方,都可以反对老师,老师错了还是错了,并不见得老师一定对。老师做得不仁,就不对。另一个观点,也可以看到孔子的教育,并不是专制教育。他这句话就是告诉学生,只要认真理、认正义。真理对了,正义对了,就不要考虑我这个老师怎样了。
西方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他当时与他的老师柏拉图,发生了相左的意见,这种意见相左,并不是对老师不尊敬。真理所在,对于老师的意见,也没有办法同意的。这就是做学问的精神,把皇帝的意见都碰回去。不管是老师或皇帝,正义所在一定要争,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必守的信条。
赵又春先生在《论语真义》中也提出了不同解释——此处的“当“是担当、主持,”仁“是仁政,他认为这则论语同上则论语有相同的语境,即”你们如有机会推行仁政,不必顾及老师我的具体意见“。
赵又春先生的注解也有一定道理,但多少有些牵强。
总体上,我更赞同南怀瑾先生的注解。
记得有位在学生会任干部的大学生问我:”有时候苦恼的是,有哪些事应该争,有哪些应该让?“
我给了他八个字:”当仁不让,当让不争“。
如果遇到行仁义的事,不必谦让,古人总结为”义以应事“,除此之外,能谦让就谦让,不必与人相争,《弟子规》里有“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说得也是不仅在财物上不与人相争,在言语上也要多忍让,这样自然就少了很多纷争。
一孔之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