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这一篇,请让我们重提“应该由谁统治”这个问题,柏拉图的答案一目了然:专家或者最智慧的人;亚里士多德的回答则是:法律。亚里士多德之所以主张由法律来统治,理由在于,法律具有一种非人格的品质,它具有“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而一个人不论多么圣贤,也不可能获得这种品质。
亚里士多德说:“人在达致完美状态的时候,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撇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这个判断让我想起20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尼布尔的名言:“人具有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人具有不正义的倾向,使民主成为必要。”
在我看来,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分歧在于,关于普通人所具有的正义能力,亚里士多德要比柏拉图乐观。关于最智慧的人所具有的不正义倾向,亚里士多德要比柏拉图悲观。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法治”具有三项要素:
1.它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或普遍的利益而非某一阶级或者个人的利益的统治;
2.它是合乎法律的统治而非基于专断的意志或命令;
3.法制统治意味着对自愿公民的统治,以区别于仅仅凭靠武力支撑的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