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为民主可以避免暴政,殊不知——暴政有时就藏在多数人的欢呼声里。你看到的是合法性,没看到的是被吞噬的声音。
我们常说“少数服从多数”,这似乎成了民主制度最广为人知的常识。可你有没有想过:当多数人的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它本身是否也可能成为一种暴力?
这不是修辞,这是现实中反复上演的故事。我们把它叫做:“多数人的暴力”。
什么是“多数人的暴力”?
这是指:在民主制度下,多数人借助数量优势,通过合法程序对少数人进行压制或剥夺其权利、自由和基本利益的行为。
这种暴力往往并不显眼,因为它披着“合法”的外衣。它是用投票决定的,是“民意”的表达,是“社会共识”的体现。但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暴力——一种以“多数”之名实施的不正义。
从“民主”到“暴政”,只差一票
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首次提出了“多数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这一概念。他警告说:
“在民主制度中,个人最需要警惕的,并非国王的独裁,而是被裹挟在多数人意见之下无法呼吸的命运。”
而英国自由主义哲学家密尔也曾强调,自由的真正意义,不是政府是否由选举产生,而是即使是大多数人,也不能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
当代民主政治中,不乏这种“多数即正义”的迷思。只要投票通过,就默认它“正确”;只要是大多数人支持的,就等于代表了“社会正义”。但我们往往忘了:正义不是人数的统计,而是原则的坚守。
多数人的暴力,往往是温水煮青蛙
它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以一种“看起来合理”的方式慢慢生长的。比如:
在立法中,某地投票禁止特定宗教或性别群体从事某些职业;
在预算中,多数人支持削减“他们不理解”的少数群体福利;
在网络中,多数人对一个异见者发动“道德围猎”,将其开除、下架、封号;
在社区里,投票禁止外地人租住、限制单身母亲迁入;
在国家层面,多数人支持关停少数民族学校、媒体、文化空间,只为“统一管理”。
这些决定都可能合法,但是否正义?是否善良?是否考虑过另一部分人的尊严与权利?我们越来越少问这些问题。
多数人为什么会“施暴”?
权力幻觉:多数人容易误以为“我们人多,所以我们就是对的”,进而强化自己的权利感与优越感;
道德免疫:在群体中,个体更容易压抑良知,归因于“集体决定”,以此免除自己的责任;
压制差异性:多数人本能地厌恶不一样的声音、行为、文化,希望用统一来换取安全感;
程序神话:只要投票通过、法律通过、舆论压倒,就默认其正当性,而忽视了结果的正义性。
民主制度本应保障多元与包容,但当“程序”本身变成一把刀,刺向少数人,那就已经偏离了它设立的初衷。
防范多数暴力的唯一方式:设限
真正成熟的民主制度,必须对“多数权力”设限:
设立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如言论、信仰、人格、财产权,不因少数而可被剥夺;
引入司法制衡机制:由独立的宪法法院或司法体系审查“多数决”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给予少数人表达与组织的空间:保障异见者的安全,让多元声音能发声,而非噤声;
倡导“实质正义”而非“程序正义”独大:投票只能决定选项,不能决定什么是对的。
否则,“民主”将不再是制度的光,而是暴政的新壳。
写在最后
多数人并不一定总是理性、善良和正义的;
多数意见也不必然代表真理或公平。
真正值得捍卫的,往往不是多数人已经拥有的声音,而是那些被遗忘、被压抑、被污名的权利。
在一个好社会里,我们不该只关心“你是不是多数”,而应该问:“你的权利是不是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