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禁拾遗,恶民之串以无分得也,有夫分义,则容天下而治;无分义,则一妻一妾而乱。
这一段话表达了荀子的法家治理思想。
国法禁止拾遗,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财产,也是为了避免民众因为产权不分而产生相应的纠纷。
由此可以得知,荀子希望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避免分配工作等可能出现的混乱。在推崇“礼治”的荀子看来,最大的名义,莫过于以“礼”的名义去分配工作、成果,所以,倘若能够贯彻这种分配制度,那么治理并不是难事,否则,即使只是家庭成员的相处,都会一地鸡毛。
不过,这样的分配制度忽视了个人道德层面上的约束力。
同样是拾遗,荀子站在遗失者的角度,尽可能避免遗失的损失;但是守护拾遗呢?也许有的人并不贪恋财物,甘愿守护他人财产而不求回报呢?这就是名分之外的领域了,需要道德加以调解。否则,单纯禁止拾遗,人们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遗失后无人关心,失主要么难以寻找,要么花费更大的代价找到。
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强调礼治有稳定社会的作用。但正是由于社会的复杂,不能仅仅以一个参数就想解决好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