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讲到,李斯被赵高设局陷害,李斯很快知道自己上了当,于是着手反击赵高。
《资治通鉴》原文:李斯闻之,因上书言赵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与陛下无异。昔田常相齐简公,窃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群臣,卒弑简公而取齐国,此天下所明知也。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齐矣,而又贪欲无厌,求利不止,列势次主,其欲无穷,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玘为韩安相也。陛下不图,臣恐其必为变也。”二世曰:“何哉!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洁行修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且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二世雅爱信高,恐李斯杀之,乃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
反击赵高
对李斯的调查工作已经开始,身为丞相的李斯不可能毫无察觉,李斯这时候才知道,自己上了赵高的当,跳进了赵高作的局。
如果李斯思路足够清晰的话,就是眼下绝不能与赵高正面冲突,不能操之过急。但是,李斯却公然和赵高翻脸,向秦二世上书,直接点名攻击赵高擅权,说赵高已经严重威胁到秦二世皇位了。这也许是思维惯性使然吧,必竟在丞相眼中的赵高,仅仅是皇帝的一个奴才而矣,严格说来,根本算不上是一个人。李斯没有看透的是,自己和赵高的地位及能量早已发生了逆转,自己虽贵为丞相,但是连皇帝的面都见不到,而赵高虽贱为奴才,但是已经垄断了皇权。所以,双方斗争的结局显而易见。
《资治通鉴》有一点没有交代,李斯先是去找秦二世当面汇报赵高罪刑的,但是没见着。《史记》记载李斯去求见的时候,秦二世正在甘泉宫看表演,看的是所谓“角(jué)抵优俳”。这是两种艺术表现形式,“角抵”是一种对抗性游戏,类似于摔跤,也有学者认为是相扑的雏形。“优俳”是丑角的滑稽表演。秦朝的角抵到底怎么玩,今天可以很直观地看到。湖北江陵楚故都纪南城内,凤凰山70号秦墓出土有一套木梳、木篦,可以推断这是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的器物,木篦的背面绘有两名男子打着赤膊徒手较量,下身穿着短裤,系着腰带,脚穿翘头鞋。和木篦配套的木梳正面是宴饮图,背面是乐舞图,由此推断角抵图描绘的场面正是宴饮当中的一个娱乐项目。到了汉朝,这种娱乐活动被称为“角抵戏”,甚至有了情节,很受皇族喜爱。(宁江英《汉代休闲生活若干问题研究》,西北大学博士论文,2018,pp.84~86。)
皇帝正在搞娱乐活动,李斯求见无门,情急之下就给皇帝上书一篇长文,列举了战国年间权臣篡位的历史教训,诸如田氏家族篡夺齐国,司城子罕篡夺宋国,说赵高就是当今的窃国大盗。《资治通鉴》删繁就简,没提司城子罕的事情。李斯提醒秦二世,如果不早作打算,尽快清除这一隐患,赵高一定会窃国篡权的。
执迷不悟
秦二世看完李斯上书的奏折后,第一反应就是,完全不相信赵高会篡权。秦二世说:“这是什么意思?赵高身为一个宦官,却能不被眼前的安乐所迷惑,也不因危难而动摇决心,洁身自好,从始至终,忠诚守信,实属朕的贤臣,你却怀疑他,到底居心何在?而且如果朕不用赵高,还有谁能胜任呢?赵高工作能力如此之强,我是不会怀疑他的。”秦二世非常宠信赵高,生怕李斯把赵高杀了,于是就把信中内容告诉了赵高。赵高当然不会对李斯心慈手软,于是对秦二世说:“丞相一直想要自己死,我要一死他就能像田常一样篡夺秦国了。”秦二世就是这样的执迷不悟,李斯不仅没有扳倒赵高,反而被倒打一耙,最后连自己命也没能保住。
《资治通鉴》原文:是时,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无已。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税赋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二世曰:“凡所为贵有天下者,得肆意极欲,主重明法,下不敢为非,以制御海内矣。夫虞、夏之主,贵为天子,亲处穷苦之实以徇百姓,尚何于法!且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自杀,独李斯就狱。二世以属赵高治之,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
对于秦国来说,反秦起义的盗贼到处都是,关中不停发兵镇压,已经无兵可派了,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一起规劝秦二世说:“现在群盗四起,已经铲除了很多了,但还是不能有效遏制,就是因为现在徭役、戍边、工程太多,赋税太重,民间苦不堪言,已经无力承受,应该赶紧暂停阿房宫项目,缩减四省戍边开支及大规模工程物资调动,才能扭转局面。”秦二世却说:“天子之所以贵,就在于能为所欲为的极尽奢华,君主要的是严明法令,民国间才不敢胡做非为,以统治海内。虞、夏这样的君主,虽贵为天子,实则穷困潦倒,还要为了百姓而自己受苦,难道要我效仿他们吗?而先帝从一个诸侯开始打拼,最后平定四海,一统天下。兴修宫殿以章显功绩,这些伟业都是你们有目共睹的。现在朕即位才二年,你们就搞的天下群盗四起,不说自己无能镇压,还要把先帝未完成的工程给停了,你们上无以报答先帝之恩,下不能为朕效力,还有什么脸面坐在丞相、将军的位置上?”一顿数落后,二世一怒之下把三人移交给司法官吏去审讯了。冯去疾和冯劫实在受不了这等侮辱,双双自杀了断。《资治通鉴》没讲冯去疾和冯劫的自杀理由,《史记》给出了他们的遗言,只有4个字:“将相不辱”。李斯却不甘心,被下了大狱,交由赵高审理。赵高给李斯父子定下了谋反大罪,把李斯的宗族宾客全部抓捕入狱。赵高审讯李斯的手段只有一个,就是往死里打,不求公平公正,只求屈打成招。李斯终究没能挺住身体极限挑战,只能认罪。
《资治通鉴》原文: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欲上书自陈,幸二世寤而赦之。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功臣,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此皆臣之罪也,臣当死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自负其辩
李斯为什么不死呢?司马光给出了解释,因为李斯对自己的口才过于自负,仗着功劳大,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谋反之心,准备上书二世为自己辩护,希望皇帝能赦免自己。李斯直到现在都没有看透,自己的命运早已掌握在了赵高手中。他用正话反说的修辞手法向秦二世写了一封信。说自己身为丞相治理国家,时间不长,也就三十年而已。为秦国开辟的疆域实在太少了,也就几千里而已。筹建的秦军数量也不多,只有几十万而已。自己才疏学浅,暗中培养谋臣,资助他们金银财宝去游说诸侯。暗中为秦国训练军队,整治政令,提升军队战斗力,培养人才,提拔功臣良将,辅佐先皇兼并六国。北伐胡、貉,南定百越,看着秦国一步步强大起来。统一文字、度、量、衡,颁布天下,以树大秦之威名。这都是我的罪行呀,我罪该万死,是因为皇帝还想让我尽一点微薄之力,才侥幸活到今天。请皇帝明察。李斯的文采的确一流,但是,李斯忘了,信是要通过赵高才能被皇帝看到的。赵高只说了一句话:“一个囚犯哪有资格给皇帝写信。”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资治通鉴》原文: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则楚兵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高皆妄为反辞以相傅会,遂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倶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二世乃以赵高为丞相,事无大小皆决焉。
五刑腰斩
虽然赵高扣压了李斯写给秦二世的信,但是秦二世要是派专人来核查案情,赵高也不好阻拦。赵高有办法,安排了十余波人,谎称是皇帝派来的御史、谒者、侍中,专门来核查案情的,李斯看到了希望,据实相告,但是每次迎来的都是一顿毒打。后来秦二世真的派人来调查案情了,李斯以为又是赵高派人假冒的,也不敢说出自己的冤屈,老老实实承认出了自己谋反,调查人员向皇帝汇报了结果。秦二世很高兴,说幸亏赵高明查,要不差点就被李斯得逞了。这时候派去调查李由的官员也回来了,说李由已经被楚军给杀了。李由战死是不是会给李家的命运带来一丝转机呢?不会,因为一切皆由赵高说了算。就这样,李由为大秦在外征战,为国捐躯,战死沙场,现在尸骨未寒却被赵高定了谋反大罪,真是千古奇冤。判决很快下达,具五刑,腰斩咸阳,夷三族。什么意思呢?给李斯把五种肉刑先后执行一遍,然后再腰斩。何为五刑呢?五刑分别是墨、劓(yì)、刖、宫、大辟。墨,是在脸上刺青;劓,是割掉鼻子;刖,是把脚砍断;宫,是损害生殖器官,对男女罪犯都适用;大辟,就是杀。“三族”主流解释是父族、母族和妻族。
最后遗言
李斯被送上刑场的时候,二儿子陪在身边,父子都被捆着。李斯回过头来,对他说了一句传诵千古的名言,原话是这样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父子两人相视痛哭,李斯家族就这么被斩草除根了。李斯最后的遗言是说:“我现在是多么想带着你回到老家上蔡,牵着黄狗在东门外去抓野兔,然而快乐的日子是不可能了。”我们不知道此刻的李斯是否还记得自己的老鼠哲学,也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向恩师旬子告别时说过的话,更不知道他是否后悔在沙丘时的所做所为。我们可以假设,如果让知道结局的李斯重新选择,他一定会放弃对高官厚禄的追求,放弃权力场上的厮杀,选择一个没有战乱,少有纷争,远离政治的穷乡僻壤,和儿子一起尽享天伦之乐,著书写作了此残生。
下一篇,再把镜头切换回战火纷飞的关东战场,又有一位重量级人物要退出历史舞台了,我们下一篇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