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新采011:曲礼下·凭什么去复“礼”
《论语·乡党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
这段文字前面没有冠以“子曰”,也没有注明背景。大概率是孔子弟子记下的老师所授之礼的要点。“执圭”的圭,是作为信物的玉器,春秋时期,聘问邻国,使臣执君之圭为信物。钱穆先生考究,聘礼所执圭长八寸。再进一步推导的话,《尚书》中有关于周王朝朝聘之礼的描述,诸侯向周天子进献地方土特产,周天子要回礼,给同姓诸侯的回礼多位玉器。像钱穆所说的八寸长的圭,最早应该是天子所赐。
孔子在鲁国为官时,不曾有过代鲁国国君聘问邻国的记录。周游列国期间,他应该也不曾干过这一差事。他的弟子或再传弟子之所以能记录下这样一段文字,大概率是孔子系统还原了各种重要场合的仪礼,经常和弟子们一道演练这些仪礼。《史记》就记载:“孔子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
也就是说,周游列国期间的孔子,已经系统、完整地完成了复“礼”,并经常和弟子们一道演习这些“礼”。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执主器,操币、圭、璧,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立则磬折垂佩。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执玉,其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论语》中,孔子自信地讲:“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徴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吾能徵之矣”。这段文字至少有三点信息,一是此时的孔子,对于周礼的复原,已经相当自信,即便是夏礼、殷礼,也能还原个八八九九的;二是孔子复原周礼,主要依靠的是“文献”;三是“文献”的印证对于复原礼而言,至关重要,可以说是所复原之礼能否站得住脚的关键。
什么是“文献”?文者,典籍也;献者,贤者也。今天我们在《论语·乡党篇》中看到的关于仪礼的描述,是孔子考证“文献”后的周礼。《礼记·曲礼》中涉及到的这些仪礼,客观上一脉相承自孔子,是孔子之后人们考证“文献”,特别是概括贤者做法的结果。孔子复原的周礼,可以上溯到周公。
也就是说,今天我们所读到的这些文字,上承接自周公,中间经过孔子的删繁就简、强化精神,下经由后世贤人的集中概括,是孔子上下近千年的“礼”的传统。值得一两千年后的我们传承与发展、批判与吸纳。
奉送东西的要捧到与心同高处,提送东西的要提到与衣带同高处。为天子执器物要上高过心,为邦国之君执器物要与心平齐,为大夫执器物则要低于心,为士执器物就提送即可。只要是为人主执器物,即使器物很轻也要像难持的重物一般。执人主之器物,或束帛、圭臬、玉璧等时,左手在上,走路时不举足跨步,如同车轮滚过车辙,拖曳着自然行走不张扬。站立要像磐石一般稳重,弯腰让腰佩悬垂。人主的腰佩依附在身,则臣子要弯腰让腰佩要悬垂;人主的腰佩悬垂,则臣子要躬身让腰佩垂到地上。拿的是璧琮之类垫着束帛的玉器,袒衣相授受;拿的是圭璋之类没有垫的玉器,则披外衣相授受。
邦国之君对上卿、世妇不能直呼其名,大夫对世臣、侄、娣不能称名,士对家相、妾中先有子者不能直呼其名。邦国之君或大夫的子女不可自称“余小子”。大夫、士的子女不可自称“嗣子某”,任何人都不能和太子同名。邦国之君让士参与射礼,士不擅长的话,应以身体有恙相推辞,可以说:“我最近腰疼背柴都费劲。”陪侍君子,君子问话在不顾周围人的情况下就抢先答对,这是失礼的表现。
孔子之后两千多年,钱穆提出通过考据、义理、辞章综合研究经学的主张,并在这个方向上深入实践,俨然成为经学、史学研究领域的一股清流。对比两千多年前,孔子的文献研究法,似乎精密、严谨了不少,但与此同时,也少了不少的生命的生气。
只见其文,不见其人,用孔子当年的话讲叫“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徴也”——文献不足故也。一种文明现象,倘若没有足够有文化自觉的贤人以生命而展开的代代相传,那样的文明现象,本身就是没有生命的。
周公以下,三千多年。今天,我们仍被称作是“礼仪之邦”,其间尊礼、著礼、知礼、行礼者比比皆是,不正是孔子当年的“克己复礼”之功吗?不正是一代又一代足够有文化自觉的贤人以生命而展开的代代相传吗?
凭什么去复“礼”,哪里是文字堆出的鸡汤,哪里是权威刊行的制度,分明是生命的自觉,是自觉生命的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