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标准来说,冯谖的行为算不算违背规则呢?我估计冯谖是穿越到二十世纪偷看过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的,他发现《哲学研究》里面这句话有意思:任何的行为,只要你能解释,都可以被说成是对于规则的遵守。他想起这句话了,一拍脑袋,就对孟尝君说:我做的所有事情就是为了遵从您的命令啊主人,你这里真的缺钱吗?你真的缺地契吗?你的地契和钱有多少我心里是最清楚的,你这到处都是宝马宝车。问题是,你这里缺人心,我现在就是把地契烧掉了,然后买了那些人的人心,这样到最后还是为了遵守你最早给我的那条指示。
孟尝君刚想发作,但想一想冯谖也是一个小人物,不必和他一般见识,所以他也就忍住了。不过N年以后,冯谖买人心这件事,倒的确是给孟尝君带来了便利,孟尝君在政治上失势以后,那些对他感恩戴德的老百姓的确为他提供了政治庇护,那是后话了。
但我现在就要问大家了:这个故事是不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遵守规则悖论的另外一个体现呢?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到底认为冯谖是遵守了孟尝君的规则,还是违背了孟尝君的规则呢?
我相信这个例子和前面的交通法规的例子相比就有点小牵强了,我们当然赞赏冯谖的深谋远虑,但就他是否遵从领导的规则这件事来判断的话,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会认为冯谖没有听从领导的命令,而是故意曲解了。当然,从长远看他是为了领导好,但这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