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3)尊重
写到这里,有个问题可能会令人心疑:赵同钰爱屈秉筠吗?他辜负了屈秉筠吗?他主动纳妾,这妾还是他自己看中的。如果说,旧时代的纳妾自然不算一种rou ti 出轨,那时的法则和现在不一样,那么他是不是精神出轨了呢?哪怕不用这种词语去衡量,他给予屈秉筠的爱,是不是没有屈秉筠给予他的多呢?
我想,在那个时代,甚至在这个时代。夫妻间的“爱”,也是可有可无的。最重要的是“尊重”与“责任”。夫妻间的合作共赢,必须要建立在双方的尊重、理解与体谅上。
而赵同钰是懂屈秉筠的。
屈秉筠以才华著称,赵同钰也是才子,这一点上,他们是非常匹配,而且互相尊重的。
屈秉筠四十三岁时去世,她所在的时代,闺秀有“焚稿”的习俗,去世前要把所有的诗词文赋一把火烧光,不留痕迹在世上——你看,“黛玉焚稿”也是有原型的,文学绝对绕不开它的时代。
是不是每个闺秀都想焚稿呢?我敢说,肯定不是每一个都想。但就像很多女人不愿丈夫纳妾,但迫于社会风俗不得不纳妾一样,闺秀们临终焚稿也是当时不可抗的社会风俗之一。屈秉筠病重时,让婢女把自己的诗词集子烧了。正巧这时赵同钰回来,忙悄悄拦住,把她的诗词保存下来,在她死后再次整理成集,就是后世流传下来的那一版《韫玉楼集》。
正因如此,这位才女的诗稿、词作,才得以保存下来,成为历史长河中一粒微小的明珠。赵同钰功不可没。
赵同钰还撒谎,骗屈秉筠说稿子都烧完了,其实他没烧,把诗稿偷偷留存下来。——要是黛玉焚稿时,身边的丫鬟把诗稿偷偷留下来多好,那现在可能就多一本《潇湘馆集》了。
我想,对此,屈秉筠是愿意的。
屈秉筠生前已是江南有名的才女,不少人上门求诗,有时她病得厉害,还得拜托丈夫帮她婉拒。她27岁时拜当时的大诗人袁枚为师,成了袁枚的“随园女弟子”中的一员。当时是乾隆五十九年,甲寅年,袁枚自己记下了这次拜师的场景:
甲寅三月,舟过虞山,宛仙拜余于海棠花下,呈诗二卷。
“宛仙”是屈秉筠的字。
如果她真的对以诗传世毫不兴趣,就不会去找袁枚做老师(袁枚是清代性灵派的著名诗人),也不会做那么多年的才女。——要是真想藏,把诗歌收着不让人看就是了,一个人出名不容易,藏名还不容易?
她生前曾亲自整理诗稿,收归编集,对自己的作品非常重视。那么,赵同钰于她死后整理其遗作,再次编集,这也是对她的一种尊重。这不算违背她的意愿。
一对夫妻之间,爱意很重要,尊重也很重要。对于一介诗人而言,她的作品一如自己精心培育的名贵兰花,一如自己小心哺育的幼子,是心血的结晶与成品。如果说写诗是诗人的半个职业,那么赵同钰确实尊重着她的职业,也重视她的成果,无论她生前或是她去后。对于一个诗人而言,这是非常重要的事。
因此,我想,争论赵同钰是否深爱屈秉筠并无意义。再深爱彼此的夫妻,也有由爱生恨的时候。何况赵同钰也是人,也有对qing yu 的追求,对美色的渴望,尤其是封建时代一妻多妾的制度,更给了他放纵欲望的机会,这是时代的制度所致,不能全怪在个人头上。爱意或许难以永恒,但责任与道德、尊敬与看重却已经足够维系一段关系的存续。
赵同钰对屈秉筠,是有十足十的尊敬与重视的,也有相当强的责任感。这就够了。
《韫玉楼集》里收录了孙原湘给屈秉筠写的传记,孙原湘是才女席佩兰的丈夫,席佩兰和屈秉筠一样,都是袁枚的徒弟,两人有来往。这篇传记的末尾说:
“其死,子梁哭之悲甚,将尽梓其所作。盖古有以色而伤神者,未有悲其才如此其挚者也。”
梓,即“付梓”,印刷的意思。这段话的意思是:屈秉筠死后,她的丈夫赵同钰哭得很伤心,要把她的作品全部印出来。从古至今,男人多半是为美女死了而伤心,但没有像他这样,因一个有才华的女子去世而这么伤心的。这就是“重才不重色”的意思了。
可见,赵同钰与屈秉筠之间,不止是夫妻,也是文友。甚至后者可能更重要。毕竟可以说,赵同钰是保存屈秉筠著作的第一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