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封建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如《礼记》所述,它们适用于不同的人群,“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西周得以靠这两条原则运转,是因为那时社会的结构相对简单。天子、诸侯、大夫之间,有血缘和联姻关系联结,相互之间遵循着礼。管理由下级小贵族执行,靠刑罚迫使庶民服从。这种关系到后来逐渐削弱,贵族和庶民的分野开始模糊,各国为了战争都需要强化国家统治力量。孔子等人力求帮助君王解决问题,但他们的建议往往不能马上解决实际问题,得不到诸侯采纳。少数懂得现实政治的,被国王待如上宾,这便是法家的基础。法家不是主张法学,他们的主张,其实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韩非子是韩国皇室后裔,与李斯同拜荀子为师,他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的学说糅合了“势”,即权力与威势;“术”,即政治权术;“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
中国人办事往往依循过去经验,传统思维对中国哲学有巨大影响。自孔子以来,多数哲学家都喜欢找古代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他们的历史观是,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是将来。法家是一个鲜明的例外。他们深深懂得,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它不得不变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世界。他们认为,试图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无异于守株待兔。这是革命性的观点。
法家认为,新情况就要用新方法。治理国家,首先要制定法律,告诉百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法律颁布之后,君王必须监察百姓的行为,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君王统治百姓,靠的是法律和威势,他不需要有特殊的才能或品德。同时,君王不用事必躬亲,只要他有驾驭人的权术,物色到适当的人去为统治者办事。君王只需掌握赏罚“二柄”,就可以统治官员和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