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照进书房,洒在书桌上,温暖而明亮,录音机里传来小虎队的歌曲《青苹果乐园》。
听着歌解数学题速度更快,正确率更高,这是季小君的经验之谈。不过他的这个经验之谈经常会遭到妈妈的反驳:
“那你考试的时候,监考老师不能五音不全?”
“监考老师为啥五音得全?
“如果用杀鸡的嗓子给你唱歌,肯定会影响你的做题效率!”
季小君道:“那倒不假,不过也不至于做不出来,最多就是不能提前交卷。”对于成绩从未跌出年级前三的季小君,说到学习总是很有底气,信心满满。
做完了最后一道平面几何题,季小君合上作业本,抽开书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了日记本。日记本压膜封面的边缘已经有些上卷,这是经常翻动的结果。四分之三的纸张明显要比剩下的四分之一颜色深一些,这本日记本快要用完了。
季小君扫了一眼桌子上的时钟,看了看表盘上的指针,三点差10分,自言自语道:“大河差不多该来了。”
今天下午就季小君一个人在家,约了李星河有事商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曾经一听说要写日记就肚子疼的季小君竟然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仿佛肉食动物突然喜欢上了斋饭,像是参透了玄机,找到了某种意义。写写日记,再翻来读读,成了一大乐趣。
上小学时,每次拿到写一篇日记的作业,就像被扔到了珠穆朗玛峰山脚下,然后告诉你,爬上去,心里只剩苦与难。如果不是忌惮语文老师罚站、批评、找家长三部曲,震慑于回家屁股遭殃,早把本子给撕了。
枯坐半小时,凑不够一行,永远停留在那句保本的开头语上:今天的天气真好啊!
10个字是一个坎儿,100字儿是一堵墙,200字儿就是一座山,如果老师哪天布置一篇不能少于500字的日记,那就是如来佛祖压孙猴子的五指山。
季小君很难理解,每天就上学放学、吃喝拉撒睡那点事儿,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儿,怎么能写成十句、百句,还要有意义,有思想,有感悟,能进步。吃饭要吃出意义,睡觉要睡出思想,蹲在苍蝇横飞的旱厕被冲天臭气辣的已经睁不开眼的季小君,没办法在不使劲儿就拉不出的情况下,同时还要感悟出惊天道理,人生的哲学。
就怕那新鲜出炉的思想,在出炉的那一刻就掉头拥抱粪坑,被污染了。既不纯洁,也不高尚了。
日记如果写出来会挨骂,跟写不出来比,一样有风险。
发现马路边躺着一张5毛钱旧票,冲刺过去,假装蹲下系鞋带时悄悄踩在脚下,然后再揣到兜里,冲进小卖部,买回心念已久的泡泡糖。总会比敬个礼,鞠个躬,然后把钱交给警察叔叔更有诱惑力,但是这不能写。
或者面对地上5毛钱的诱惑,使出浑身解数,说服了自己,当了一次雷锋,把钱交给了警察叔叔,回家却被爹妈骂“苕货”,也不能写。
刨去惹祸的事儿、不高尚的事儿,丑事儿、心事儿、恶作剧,掐头去尾,日记就只能记流水账了。
“痛苦是创作的源泉”。儿时的季小君或许就没有痛苦过,再或者痛苦深埋在潜意识里尚未“发作”。
这才有了一到写日记就会产生来例假时的那般隐隐作痛。
走进少年期,从不懂到懵懂,从不知所谓到不知天高地厚,被荷尔蒙绑架的青春期,除了制造麻烦,还要自寻烦恼,事儿不找你,也会去找事儿。从教室窗台外走过的邻班的女生,总忍不住去偷瞄,忍不住脸红,忍不住自由联想,都成了痛苦的源泉。有了痛苦的源泉,创作也就有了用之不竭的源泉,那日记就变得有事可记了。
养成了写日记习惯的季小君,日记的内容也丰富了起来。可以无病呻吟,可以有感而发,可以发泄情绪,也可以记录私密。可以写脏话,可以写姑娘,还可以写在姑娘身上的幻想,顺便记下幻想后关于与右手密切接触不可启齿的故事。
这些故事,无一不是鲜活且生动,成全了表达的欲望,也成就了季小君内心最私密的精神家园。
不开心的事儿,写出来后就没那么不开心了。把开心的事儿写出来,等不开心的时候再拿出来读,读着读着人又开心了。
就这样时时翻翻那些开心事儿,心里就会有光,不怕黑暗,就有了积极的情绪,也许乐观就是这么来的。
也就是说,当下所有的不自在,其实不是真不自在,都是找不自在。
对于少年季小君而言,痛苦是一回事儿,快乐是一回事儿,互不相干,现在的痛快不会影响未来的快乐。
日记本除了用来自我独白,有时候也会用来抄抄写写,或者从一些报纸杂志上面剪下喜爱的明星图片贴在上面,找个精神的支点,再给青春留个纪念。或者用来夹放好朋友赠予的明信片、贺卡:“xx年,元旦快乐”、“祝xx圣诞快乐”。美好的记忆不应该是流星,瞬间划过。而应是恒星,一直都在那儿,拿起望远镜就能看到。
当听到从姐姐嘴里蹦出“高尔基”的时候,季小君判断,姐姐可能偷看过自己的日记本。那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纸条,也被夹在日记本里。不管怎么样,给抽屉弄把锁,看来是当务之急。
季小君的日记也有写到方杰的部分。
不过方杰的名字从未在日记里提及过,季小君用的是“她”。而且记录的内容更多是感性的心理独白,那些对“她”的感受。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可以换做任何一个同学名字,换做一个偶像明星都说得通,例如费雯·丽。如果被他人偷看,也只能在猜测中陷入自我怀疑,而无法确信。
从窗台外偷看到的她,和现在看到的她,如同在时空中交错,充满了戏剧性。有预谋,但更有无法解释的巧合,如同有人导演和编排。对于一个15岁的少年,懵懂中,那所谓缘分的东西,慢慢地在自己的认知世界里从模糊的光影,变得清新明亮,渐渐变成让自己深信的东西。
季小君自从认识了方杰,就喜欢拿她和别的女孩比。比个头,比身材,比五官,比完外貌比内在。谈吐、性格、品味、气质,先分开比,再综合比。比来比去,有方杰个头的,没她有气质,有她那气质的,又没她那容貌,有她那容貌的,又没她那性格。最终季小君得出结论,方杰就是美的标准和真理。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就是西施。
无所事事地翻着日记本的季小君,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闹钟,三点一十五。
“大河,也该来了”,季小君心里说道,站起身来,推开窗户,往楼下张望了一眼,希望能见到李星河的身影。
几个男男女女,不像是厂里的人,正走进对面三层筒子楼的门洞,一阵喧哗吵闹过后,身影也消失在门洞里。马严家就住在对面那栋筒子楼,本来今天下午也约了他,不过马严又被他爸拉到后勤体验生活,锻炼去了,所谓锻炼其实就是当免费童工。
未见李星河身影,季小君心里不禁嘀咕:“这小子,磨叽起来真像个娘们儿”。
坐回书桌前的凳子,继续翻着日记,“今天是认识‘她’的第18天......”
“啪!”,突然有人从背后狠拍了一下季小君的肩膀。毫无防备之下,季小君几乎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啊呀”一声大叫。
“哈哈哈。”李星河捂着肚子爆笑,一副你也有今天的样子。
“吓死我了,滚一边去!”季小君抹了抹自己的胸口,顺了顺气。“白天不吓人,晚上不说鬼,你什么时候进来的?”见李星河还没乐完,季小君继续道:“走路怎么跟二郎神似,一点声音都没有。”
“吓成这样,是自己做贼心虚吧?”
“我在自己家里,做什么贼,心什么虚?”
“那‘她’是谁?”
“狗日的,你咋还学会偷看了呢?真没素质。不如你家二郎神,大肘子递到面前,不让它吃,它看都不会看一眼,这就是素质。”
“你别打岔,扯什么二郎神!‘她’究竟是谁?”李星河一副穷追不舍、誓不罢休的样子。
季小君看着李星河那副比班上女生还要八卦一百倍的急切嘴脸,眼珠子一转,顿了顿,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道:
“‘她’是我初一认识的,她妈是开美容美发店的,就在我们学校大门口对面那条街。她爸也是爱狗人士,不过是爱吃狗肉的人士......”
李星河眨着眼睛,开始一直静静地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对,表情一会多云,一会儿晴,眼睛越睁越大,突然一亮,骂道:
“季小君,我日球你。”说完狠捶了季小君一拳。
季小君终于憋不住了,身体剧烈抖动,歪倒在书桌旁的床上,哈哈大笑起来,左右翻滚,体验着报复的快感。
“胡说八道,小心遭报应。”李星河骂道,事情上吃亏,但嘴上一点儿不能吃亏。“小心遭报应”是他表示认输的口头禅。
季小君说的“她”是他们班的胡小美。李星河喜欢胡小美,谁都知道,好像就胡小美不知道。李星河把她埋在心里,守口如瓶,独自煎熬。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自虐型暗恋吧,俗称“打死都不说”。而胡小美爸爱吃狗肉的事儿,还是李星河告诉季小君的。
胡小美妈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学生如果去她家理发,报上胡小美的名字一律半价。
男生也会给半价,但只理一种发型,平头板寸。几推子下来,几乎都露出头皮的寸头,剪出了以正班风、以正校纪,乃至以正社会风气的气势。
李星河从未去占过半价的便宜。
其一,担心被剪出一个像刑满释放刚半年的头型。其二,去她家理发,心虚,怕那些“打死都不说”的事儿,暴露在脸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