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把语文狭隘地理解成了“文学”。于是出现阅读教学喜欢教文学类文本,不喜欢教非文学类文本;写作教学,往往是以辞藻、抒情为能事,推崇华而不实的文字,写诗歌、散文、小说,哪怕是戏剧,但是应用文却几乎无人问津,害得学生连请假条都不会写;推荐学生读书,也总是抱着文人散文之类的文学味儿的“名著名文”,而那些有思考价值的思辨文字,如科普类文本、论述类应用文本,却被打入冷宫,似乎那些文本与语文无关……
文本具有原生价值和教学价值。前者是作品与生俱来的,为所有读者而准备的,通行于文学理论研究与富有文学素养的读者中(不排除学生中少数具有较高文学素养者,但毕竟是个例)。而文本的教学价值,则是在教学情境之下“学习运用语言文字”的一个“工具”,是为学生服务的,是为学语文服务的,适用于教学。
王荣生教授说,语文教师的使命在于“学生不喜欢的要使他喜欢,学生不懂的要使他懂,学生读不好的要使他读好”,这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
教师在行动上似乎并不专制但思想上却分明是学生的主宰;师生平等和谐,教师在担起其教育责任的同时又尊重学生,围绕学习和学生设计,把教的过程变成学生学的过程,和学生一起进步。
分享,比灌输更重要。
教参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能不由分说地拿来就用——语文课上,如此做教参贩子的人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