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宋(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上面这篇文章应是许多人在初中学习过的古文,没有互联网前的学生学习古汉语,只要知道这篇文章的意思,只要知道古汉语中的是一些通假字及名词动化、宾语前置等语法知识。对文章的写作背景,以及文章所描述的事件没有做过深入的探究。对于没有掌握多少科学知识的初中生,可能会对方仲永的神童传说深信不疑,如果相信有所谓的“天才”,势必将打击学生的学习信心。
王安石所处的年代是科学技术欠发达,理工农医方面的科学处于很落后的的宋朝。虽然宋朝在人文上发展起来了由 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陆九渊创立和发展的理学思想,后来王阳明又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起来了阳明心学,这些学说都被称为唯心哲学。作为古人,对事物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相信他们对鬼神之说应是将信将疑的。
文章中说,方仲永五岁,从未接触过书具,立马就能求笔写诗,而且还能写出“文理皆有可观者”的诗句,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就是今天也还有这样的神话传说,不乏有人相信。
五岁之前的方仲永,肯定是接受过文字这方面的教育,或者经过文化程度不高的家人的教育。不然,对于没有见过的文字幼儿是不可能认字和写字的,况且古文字的书写远比现在更复杂,况且还要组成诗,难道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不敢否认有个别幼儿在语言文字方面及记忆力的大脑功能发育得比较早。或许方仲永是在私塾通过看别人写字和听别人吟诗,学会了写字和吟诗。最大的可能是他的父母亲在不断地强迫方仲永习字背诗,而后把方仲永包装成天才,这可能是其父亲的虚荣心所致。自己家里出了个天才少年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
五岁时,父母亲也教过我诗词,至今也还记得那红红的封面,伟岸的人像,及上面一些比较通俗的语言。虽然能背出来,却不理解其中的意思,没练过字,也不可能书写出来。如果教些李白那些简单的诗,也许会更容易理解。
王安石那个时代,受主流的宗教思想影响,认为人的命运是天定的,读书读得好的人都是文曲星下凡,导致王安石对此将信将疑。《伤仲永》前一段有和稀泥的成份在里面,后面就有了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成份,表达了这个观点——天资再聪颖,不经过后天的学习,最后也会变成平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