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拿掉外部的期待,将「评价权」交还给自己
存在主义心理学家罗洛·梅曾在《人的自我寻求》一书中将「自我意识」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独特标志,并指出,一个人的自我意识越弱,他就会越不自由。从小到大,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被赋予了太多的「外部的期待和声音」:父母要求怎样怎样,不该怎样,社会教化你要怎样,不该怎样。在还没有形成足够稳固「自我」的时候,这些外部的标准逐渐被我们「内化」为自己的声音。很多时候看似是在以自己的想法、意志做事,但内在「驱策」着我们的可能是来自于外界的某个评价标准,而我们从没问过真实的自己是怎么想的。自由是,拿掉外部的期待,将「评价权」交还给自己。
自由是自如地感受情绪,不再压抑自我
在生命中的很多时刻,我们是否都没怎么好好体会过自己的感受?很多人直到出现情绪上的困扰乃至危机时,才意识到自己对情感的忽视、压抑已经很久了。生而为人,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情绪感受是很正常的。然而在一个情绪、感受不被重视和支持的环境下长大,我们很多人都没有学会如何很好地和情绪相处。很多人在咨询室被问到「你有什么感受」时,往往是发懵的。因此重新关注感受,也是迈向自由的重要一步。就像罗洛·梅所表达的:「在获得个人对自我的意识时,大多数人都必须回到人生之初,重新发现他们的感受。」
自由是意识到无论身处何境,你都有「选择」
「这次我肯定熬不过去了。」在困境面前,我们很容易产生无助无力感,似乎困境是无解的,而我们真的束手无策。欧文·亚隆为我们指出一条通向自由的明路:「承担责任」。他在《存在主义治疗》中指出:只要个体相信自己的处境和不快是别人或者某种外力造成的,那么努力改变自己就没有意义。而实际上,每个人拥有创造自身生活的自由,「承担责任」是改变的先决条件。「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影响生活的外在困境.....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再这个情境中就毫无责任(也别无选择)了。我们对自己从困境中能获得什么负有责任,我们面对困境的态度负有责任,对自己是否会被伴随而来的痛苦、愤怒、沮丧所击倒负有责任。」当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是承担生命责任的主人,并具有「选择」的权利时,我们就自由了。「我发现我很多时候很多时间都在内耗。」「当你发现自己在内耗,你就有可能有能力去脱离了。」